香港环境保护里程碑

香港环境保护里程碑

           
  • 2010
    • 2010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延续「绿色香港 我钟意!」宣传运动,制作两辑全新的宣传短片,以宣扬逆转气候变化及低碳生活。
      - 与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环保会)、极地博物馆基金、香港天文台及香港科学馆合办逆转气候变化大行动 — 「全球暖化与气候异变」讲座系列。
      - 为庆祝世界环境日,与环保会、极地博物馆基金、香港天文台及香港科学馆合办「全球暖化与气候异变」讲座,并推出一套环保教育影碟免费派发给中小学生,生动讲解全球暖化的灾难性后果。
      - 联同环保会及气候组织推出《低碳生活@香港》丛书系列。系列一套四册,以公众为对象,主题分别为环保新生代、低碳经济、环保家居和绿色城市生活。
       
      空气
      -
      提交《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草案》供立法会审议,以立法规定司机停车后必须关掉引擎。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汽车燃料) 规例》,收紧汽车燃料标准至欧盟五期规定。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汽车燃料) 规例》关于规管汽车生化柴油的规格及标签要求。
      -
      推出资助计划鼓励车主购买污染度较低的新型商业车辆,取替他们的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
      - 完成本地渡轮试用超低硫柴油的试验计划。
      - 就建议管制非路面流动汚染源的废气排放,完成持份者谘询。
      -
      颁布第二份技术备忘录把电力行业自2015年起的排放总量上限再进一步削减,减幅为首份技术备忘录的34%至50%不等。
      - 续发南丫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并继续依技术备忘录订明排放上限。
       
      能源
      -
      第二阶段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将于18个月宽限期届满后在2011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此计划涵盖空调机、冷冻器具、悭电胆、洗衣机和抽湿机,订明产品必须贴上能源标签,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
      -
      《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获通过。条例旨在规定须遵守由机电工程署发出,关于四类屋宇装备装置能源效益及能源审核的《守则》。该等装置包括空调、电力、升降机及自动梯以及照明装置。预计在新建楼宇实施有关建议后,首10年可节省28亿度电。
       
      环境评估与规划
      - 「第一期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环评报告获通过。
      - 「龙鼓滩燃气供应项目」环评报告获通过。
      - 「在香港发展一个100兆瓦海上风力发电场」环评报告获通过。
      - 「南港岛綫(东段)」 环评报告获通过。
       
      废物
      - 为妥善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我们就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进行了公众谘询。
      - 举办「月饼包装管理分享会」,与业界分享绿色包装和印刷的最新发展和资讯,以及进一步推广月饼包装的良好管理作业操守。
      - 立法会批准《废物处置(医疗废物)(一般)规例》和《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规例》,藉此加强管制医疗废物并征收在废物处置设施弃置医疗废物的费用。
      - 「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的覆盖人口增至80%,达到《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 所定的指标。共1 637个屋苑/住宅楼宇及700条乡郊村落参与计划。
      - 建于已修复佐敦谷堆填区的康乐公园正式启用。佐敦谷公园为市民提供无线电遥控模型车赛车场、园艺教育中心、社区园圃、儿童游乐场、长者健身角及缓跑径等设施
      - 建于已修复牛池湾堆填区的康乐公园全面启用(该公园的第一期于2009年8月启用)。牛池湾公园为市民提供射箭场、缓跑径、长者健身角、儿童游乐场及篮球场等设施。
      -
      签署污泥处理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营运合约。设施将采用最先进的高温焚化技术,每日处理量为2000公吨污泥。
       
      水质
      -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前期消毒设施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开始运作。
      -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再获79亿元拨款,用于改善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及八所位于港岛的相关初级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拨款达172亿元。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乙的检讨研究。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与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合作开办建筑地盘环保主任培训课程。
      - 为多个工商业界举办「环保法规推广计划」工作坊,提供平台予各业界领袖与先锋分享实践环保营商的成功经验和作业方法。该计划在2009年4月展开,迄今合共举行了九场研讨会及工作坊。
      -
      实施经修订的《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分阶段扩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管制范围,涵盖汽车修补漆料/涂料、船只和游乐船只漆料/涂料、黏合剂及密封剂。
      - 与荃湾区内相关的社区组织协作,为荃湾区食肆举办「环保食肆工作坊」,推广环保法规及就区内环保问题提出建议。
      - 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开办建筑地盘环保主任培训课程。
      - 与优质旅游服务协会及香港餐务管理协会合办「绿色经营 共享双赢」研讨会,向饮食业界和零售界别宣扬环保法规要求。
      - 促成香港餐饮联业协会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助其推展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的「优质餐饮业环保管理计划」,并加入督导委员会提供技术意见与支援。
      - 在两个中小型汽车维修车房商会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恊助下,为环保亲善大使、业界人士及其他持份者举办了一个研讨会,分享汽车维修、设计及环保法例的知识。
      - 配合中国环境保护部的培训计划,接待其辖下环境监察局的两个访港代表团,分享香港在执行污染管制法规方面的经验。
       
      跨境与国际合作
      -
      「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展扩大支援范围,同时为珠三角地区的港资工厂提供减控污水排放的专业意見及技术支援。
      -
      主办「香港C40论坛」以推动「低碳城市·优质生活」。
      -
      颁授「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予第二批港资企业,表彰他们在清洁生产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
      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协办「国际环保博览」。
      -
      「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完成公众谘询。
       
      自然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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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通过《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释出)条例》及其附属规例,以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管制向环境释出基因改造生物。有关法例将于2011年3月1日生效。
       
      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社区外展计划项目在荃湾举行。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举行「共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营商之道」研讨会。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向政府提交「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报告,并作出建议。
      - 第七轮可持续发展基金拨款申请共有五个项目获批资助,拨款总额为540万元。
      - 可持续发展基金开始接受第八轮拨款申请。
      - 政府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的「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报告作出回应。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决在2011-2012年就气候变化相关事宜进行新一轮社会参与过程。
       
       
  • 2000年代
    • 2009
      公众的环保意识
      - 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4.5亿元的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正式推出。
      - 为庆祝2009世界环境日,携手与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局制作以低碳生活为主题的漫画。
      - 为鼓励学校实行现场派饭,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5,000万元资助学校进行相关工作。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辖下节能项目审批小组开始接受非政府机构进行节能项目的资助申请。
       
      空气
      - 完成检讨香港空气质素指标和发展长远空气质素管理策略的顾问研究。
      - 本地渡轮开始试用超低硫柴油。
      - 修订1987年《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规例》,将环境工程界别列入该规例下的「合资格工程师」。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扩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管制范围,涵盖汽车修补漆料/涂料、船只和游乐船只漆料/涂料、黏合剂及密封剂。
      - 完成为期四个月的谘询,就建议的新空气质素指标和可达致新指标的一篮子改善空气质素措施听取公众意见。
      - 修订《保护臭氧层(含受管制物质产品)(禁止进口)规例》,禁止范围由原先含有氟氯化碳(CFCs)的受管制产品扩大至含有氟氯烃(HCFCs)的冷气机等,此外并禁止进口含有CFCs的计量吸入器和含有HCFCs及溴氯甲烷(BCM)的灭火器。
      - 续发青山发电厂、龙鼓滩发电厂和竹篙湾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并订明排放上限。
       
      能源
      - 批准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延长大亚湾核电站供电合约的年期,由2014年起延期20年。
      - 全面实施「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首个阶段。
      - 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草案》,以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环评报告获得通过。
       
      噪音
      - 《噪音管制条例》的扩大指定范围开始生效,进一步保障社区居民免受建筑噪音影响。
       
      废物
      - 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污泥处理设施项目拨款。
      - 《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下首个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正式实施。
      - 举行「废物源头分类计划论坛暨颁奖典礼2009」。
      - 完成「新界东北堆填区扩建计划」改划土地用途。
      - 为污泥处理设施项目进行招标。
      - 达至共1 256个屋苑/住宅楼宇参与「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超越2009年1 140个屋苑/住宅楼宇的目标,参与人数占全港人口67%。
      -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延续合约展开,以继续营运处理中心,并进行相关的改善工程。
      - 完成并公开发表第一期有机废物处理设施的环评研究。
       
      水质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污水输送系统的建造工程。
      - 获城市规划委员会辖下的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在作出一些调整要求后,同意修改昂船洲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有关建议,以容纳「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乙的地底生物污水处理厂。
      -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前期消毒设施的建造工程圆满竣工。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支援香港建造商会编制「建筑地盘环保最佳实务指引2009」。
      - 委任汽车维修业环保亲善大使,推广环境保护讯息。
       
      奉公守法
      - 推出「环保法规推广计划」,提高本地工商业界的环保意识,并协助业界遵守甚至超越环保法规的要求。
      - 规定所有工务工程的夹斗车必须设有防尘机动盖掩。
       
      跨境与国际合作
      - 公布2008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加入C40电动车督导委员会。
      - 举办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研讨会,由香港及中央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向公众及企业作有关的介绍。
      - 签订《粤港环保合作协议》,通过加强合作和完善合作机制,打造「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
      - 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推出「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
      - 公布2009年上半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与广东省环保厅共同开展珠江三角洲2010年后空气污染物减排安排研究。
      - 颁授「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予首批港资企业,表彰他们在清洁生产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 公布《港资企业在中国内地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补充说明》。
      - 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参与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
       
      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展开「优化建筑设计 -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社会参与过程。
       
       
       
      2008
      公众的环保意识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获得10亿元注资。基金选定优先推行的计划范畴,包括在促进能源效益、自然保育及减少废物方面具示范及推广作用的小型工程项目。
      - 推出「2008香港环保卓越计划」,以鼓励业界实践环境管理,并藉此表扬对环保作出贡献的公司及机构。该计划融合了三个由政府推动的环保奖项 ,分别为:「香港环保企业奖」、「明智减废计划」及「香港能源效益奖」。
      - 环保署与香港大学合办的龙虎山环境教育中心开幕。
      - 在坚尼地城社区综合大楼开设环保展览角,透过多媒体设施向公众传递环保信息。
      - 与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合作推出第四代三色分类回收箱。
       
      空气
      -

      完成有关建议立法规管停车熄匙的公众谘询,并参考谘询结果以修订建议方案。

      -

      推出环保汽油私家车税务宽减计划。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订明发电厂2010年起的排放总量上限,并容许发电厂可以使用排放交易作为符合该上限的另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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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宽免欧盟V期车用柴油的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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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更换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一次性资助申请期限,由2008年9月30日延至2010年3月31日(与欧盟I期柴油商业车辆的期限相同)。
      -

      2008年《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订)规例》正式生效。

      -
      在七年的指明期间届满后,全面实施《空气污染管制(干洗机)(汽体回收)规例》,以进一步减低干洗机中残余四氯乙烯之排放。
      -
      颁布《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技术备忘录》,订明发电厂2010年起三类指明污染物的排放限额数量。
      -
      续发南丫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引入一项新的安排以利便使用排放交易。
       
      能源
      -
      与两家电力公司分别签订新《管制计划协议》。
      -
      完成有关建议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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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5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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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能源局签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的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电子申请系统第一期的工程。
      - 在《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网页内设立「三维环评」的资料库,以立体模型显示主要的环评内容。
      - 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中环及湾仔绕道和西港岛线的环评报告获通过。
       
      噪音
      -

      立法会通过扩大《噪音管制条例》下指定范围的覆盖面积,为社区居民提供保障,减少受建筑噪音的影响。

       
      废物
      - 完成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选址研究,拣选了两个可能的选址作进一步的工程及环评研究。
      -
      支持电脑业界推出「电脑回收计划」。
      - 首次举办「工商业废物源头分类研讨会暨证书颁发典礼」,超过200幢工商业楼宇获颁证书。
      -
      支持灯饰业界推出「悭电胆回收计划」。
      -
      「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展计划」环评报告获通过。
      -
      展开有关「新界东北堆填区扩展计划」的土地改划程序。
      -
      立法会制定《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
      -
      动物废料堆肥厂投入运作,开始处理2008年奥运会及残疾人士奥运会马术比赛期间马厩所产生的废物。
      -
      在九龙湾综合废物回收中心的试验堆肥厂试行处理厨余废物。
      -
      展开第一期有机废物处理设施的工程及环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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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行「废物源头分类论坛暨颁奖典礼2008」。

      -
      支持业界推出「酒店业玻璃樽回收计划」。
      -
      展开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工程及环评研究。
      -
      《产品环保责任(塑胶购物袋)规例》提交立法会以「先审议,后刊宪」的形式审议。
      -
      实施经修订的《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规例》,规定所有新建住用建筑物及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分须在每一楼层设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方便居民参与废物源头分类。
      -
      展示「污泥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供公众查阅。
      -
      在年底前招募了996个屋苑/住宅楼宇参加「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高于目标的920个,占全港人口约53%。
       
      水质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前期消毒设施之建造工程。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乙的共用土地研究。
      -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建造和营运环评报告获通过。
      - 就批核建造「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工程污水输送系统的法定地役权刊宪。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在环保署协助下,香港建造商会制定及发布了环保工地座谈培训讲义。 
      - 为餐饮业界制订「环保食肆」光碟,内容包括最新修订的环保指引及技术资料。
      -
      支持由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主办的「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 – 油烟控制支援计划」。协会并于月内举行了闭幕典礼暨技术指南传媒发布会。
      - 环保署与房屋署合作制定工程合约标准规格,规定房屋署所有新建筑项目均须使用优质机动设备类型的发电机及非钨丝节能工地照明设备。
      -
      推出「精明企业环保锦囊」的最新修订电子版,以推动本地工商业界符合环保法例要求。
      - 编制一只汇集所有已刊发环境管理工具的「企业环境管理」资源光碟。 
      - 举办汽车维修业伙伴计划联络座谈会,旨在提升业界的环保知识,及加强环保署与业界的联系。 
       
      奉公守法
      - 实施《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规管非除害剂有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制造和使用,当中包括《斯德哥尔摩公约》及《鹿特丹公约》内列明的该等化学品。 
      - 规定所有汽油站必须配备第II期气体回收系统,以收集车辆加油时释放的汽油汽体。 
       
      跨境与国际合作
      -
      公布「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中期回顾研究报告」。
      - 
      为香港的气候变化影响进行全面研究。
      -
      公布2007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推出为期五年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
      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安排》,促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在香港境内的有效开展。
      -
      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规定,向中央政府递交首份成效评估报告,以纳入全国报告。
      -
      推出本港首部为建筑物进行「碳审计」的指引,并启动「绿色香港•碳审计」活动。
      -
      行政长官与广东省省长在广州共同主持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两地政府同意共同打造一个「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
      -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延伸至香港特区。
      -
      公布2008年上半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与澳门政府订立「港澳环保合作定期会议安排」,加强两地合作。 
      - 与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签订《加强深港清洁生产工作合作协议》。 
       
      自然保育
      -
      行政长官于《二零零八至零九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将考虑设立地质公园。
      -
      香港第24个郊野公园 - 北大屿郊野公园(扩建部分)开幕。
       
       
      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向政府提交「更佳空气质素」社会参与过程报告,并作出建议。
      -  第五轮可持续发展基金拨款申请共有八个项目获批资助,拨款总额为728万元。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社区外展计划的第五个项目在大埔举行。

      -

      可持续发展基金开始接受第六轮拨款申请。

      -

      政府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更佳空气质素」社会参与过程报告作出回应。

       
       
      2007 年
      一般项目
      - 政府总部于2007年7月1日改组,环境局成立。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播放「世界环境日2007」一小时电视特辑,透过「节能上班轻装骚」宣扬节约能源及轻装上班的讯息。  
      - 推出「绿色香港我钟意!」运动,鼓励公众实践绿色生活。  
       
      空气
      -

      发布二OO六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推出环保汽油私家车税务宽减计划。

      -

      推出更换欧盟前期及欧盟I期柴油商业车辆为符合最新法定排放标准的商业车辆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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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研究,全面检讨本港的空气质素指标及制定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政策,以达至新的空气质素指标要求。
      -
      在续发青山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时,进一步收紧污染物的总排放量,以确保电厂能适时达到2010年的减排目标。
      -

      发布二OO七年上半年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测结果报告」。

      -
      在香港举办第九届「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监测技术研讨会」。
      -
      展开「停车熄匙」的公众谘询。
      -
      为欧盟V期柴油提供优惠税率减至每公升0.56元,为期两年。
      -
      在续发龙鼓滩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时引入一项新的排放抵销安排,使电厂透过增加天然气发电达至更大的减排效果
      -
      就建议强制规定工商业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或较洁净柴油事宜,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
       
      能源
      -
      向立法会提交《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
      -
      展开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建议的公众谘询。
       
      噪音
      -

      已就扩大《噪音管制条例》下设立的「指定范围」的覆盖范围谘询相关人士。而「指定范围」能就建筑噪音的滋扰,为社区提供更好的保障。

      -

      为驾驶者、车主及车辆维修技术员发出有关良好驾驶习惯及车辆妥善维修保养的指南,以减低道路交通噪音。

       
      废物
      - 展开「新界西堆填区扩建计划」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
      新界东北堆填区沼气场外应用计划开始输气。
      - 批出环保园首批租约。
      -
      就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建议方案获得市民的广泛支持。
      -
      举行废物源头分类研讨会暨颁奖典礼。
      -
      与电脑业界达成共识,将成立一个自愿性电脑回收计划。
      -
      展开「污泥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
      推出减少废物的专题网页及「香港二手物品交易」平台。
      -
      发出学校推行「环保午膳」指引。
      -
      推出「工商业源头分类计划」。
      -

      完成「新界东北堆填区扩建计划」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
      就《废物处置(化学废物处置的收费)规例》(第354J章)附表1和2订明的收费作出的调整生效。
      -
      与灯饰业界达成共识,将成立一个自愿性悭电胆及光管回收计划。
      -
      《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刊宪。《条例草案》为在香港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并以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作为《条例草案》下的首个计划。
      -
      招募了766个屋苑/楼宇参加「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
       
      水质
      -

      当局取得立法会同意,分十年调整排污费,以落实污染者自付原则。排污费的第一期增加将会在2008年4月1日实施。

      -
      公布一套「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作为本地新的土地污染评估及整治标准。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改善工程、以及相关初级污水处理厂的改善工程之设计及规划。
      - 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建造和营运前期消毒设施的环评报告获通过。
      - 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建造前期消毒设施的拨款申请获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支持。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发布首个立体环评视像工具,供市民在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的法定公众查阅期内,透过互联网查阅。
      - 协助规划署完成为「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进行的策略性环境评估研究。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参与由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主办的「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 – 油烟控制支援计划」的开幕典礼。 
      - 与机场管理局于香港国际机场协办「2007机场最佳环保措施比赛」,主题为空气质素管理。 
      - 举办汽车维修业环保亲善大使委任典礼,委任新一届的环保亲善大使。
      - 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李惠利分校)及两个中小企汽车维修业商会的协助下,环保署举办了一个研讨会,探讨汽车维修业在环保方面的新挑战。  
      -
      环保署与发展局合作研究并制定一套适用于本地的运泥车防尘机动盖掩设计及技术规格。
      - 推出《精明企业环保锦囊》,推动本地工商业界符合环保法例要求,并举行简介会配合推广宣传。
      -
      环保署与香港建造商会合办首届建造业环保创意大奖,鼓励业界以创新思维去克服本地特有的环境挑战。
       
      奉公守法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分阶段管制建筑漆料/涂料、印墨及指定消费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并要求某些印刷机装置管制排放物器件。 
      -  实施《200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的部份条款,帮助发出废物收集及处置牌照及加强执法。
       
      跨境与国际合作
      -
      公布「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 
      - 
      于《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国「国家实施计划」启动大会上介绍「香港特区实施计划」,该次会议标志着公约的实施阶段正式在内地和香港特区展开。
      -
      颁布《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 
      - 
      香港特区环境局与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签署《关于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合作协议》。
      -
      采纳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在悉尼举行经济领导人会议上发表的「气候变化、能源保障及清洁发展宣言」。 
      -
      成立「气候变化跨部门工作小组」,加强协调各有关政策局和部门之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
      加入C40城市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与成员城市紧密合作,对抗气候变化。 
      -
      颁香港特区环保署与深圳市环保局签订《加强深港环保合作协议》。 
      -
      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中期回顾研究」。 
      -
      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支援试验项目」,向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港资工厂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自然保育
      -
      对推行新自然保育政策的「管理协议试验计划」进行了检讨,并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同意延续有关计划。 
       
       
      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展开「更佳空气质素」社会参与过程,邀请社会大众就「高度空气污染」日子应采取的措施、电子道路收费计划及用电需求管理发表意见。 
      -  实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举办「空气质素高峰会」,向相关人士汇报「更佳空气质素」社会参与过程的结果,并综合相关人士的回应,作出总结。
       
       
      2006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以「为环境负责 我得 你都得」为「世界环境日2006」的主题,呼吁大众支持减废。
      - 推出「蓝天行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
       
      空气
      -

      对重量不超逾2.5公吨的新登记车辆实施欧盟IV期废气排放标准。

      - 香港首个风力发电站开始运作。
      - 实施《2005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减少排放物器件)(修订)规例》,规定所有欧盟前期的重型柴油车辆(除长怠速车辆外)必须安装认可减少排放物器件。
      -

      宣布于2007年初开展一项为期18个月的整体研究,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和制订长远的空气质素管理策略。

      -

      获得中央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将《蒙特利尔议定书》北京修正案延伸至香港。

      - 对重量超逾3.5公吨的新登记车辆实施欧盟IV期废气排放标准。
       
      噪音
      - 发表「处理香港道路交通噪音的全面计划(拟稿)」谘询公众。
       
      废物
      - 开始征收建筑废物处置费。
      - 邀请有意在环保园开设环保及循环再造业务的机构提交意向书。
      - 第一次的「无胶袋日」在4月15日举行。根据这次成功经验 ,绿色团体在环保署的支持下,继续在6月至12月举办每月「无胶袋日」。有十间大型零售连锁店,包括三间大型超级市场 ,同意在2007年继续自行举办「无胶袋日」。
      - 通过《200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加强对弃置进口废物的管制及为禁止从发达国家进口危险废物的「巴赛尔禁令」提供法理基础。
      - 将首批经「充电池回收计划」回收的充电池(13公吨),运载到南韩一所回收设施循环再用。
      - 举办研讨会让物业管理界分享在屋苑推行家居废物源头分类的经验,以及推出「住宅楼宇废物源头分类指引手册」。
      - 展开环保园第一期的基建工程。
      - 批出环保园的管理服务合约。
      - 于20个屋苑推行为期三个月的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试验计划,研究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的可行性。
      - 就着适用于香港一套新的「按风险而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对有关业界的谘询大致完成。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同意拨款1,000万元,推行《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下的公众教育计划。
      - 环保园第一期首批用作回收再造指定物料的土地开始招租。
      - 成功招募497个屋苑/住宅楼宇(约200万人口)参与「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
       
      水质
      - 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隧道系统的规划、勘测和设计工作。
      - 启用一个以高级别处理的设施于北区进行使用再生水的示范计划,并开始向特选用户供应再生水。
      - 就落实执行《1972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96议定书》发出条例指南。
      - 公布根据污染者自付原则的增加排污费建议,为「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的运作提供可持续的财政支持。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按行政长官2005-06年度施政报告的承诺发出备忘通告,所有重大政府政策均须先经过环保角度的审视。通告列出指引及程序,供所有局/署在策划可能有环境影响的政策建议时参照。
      - 在大型发展项目中首次使用立体环评工具,让市民更能参与其中。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与职业训练局合作,为汽车维修业界举办一系列应用高效油漆传递环保喷枪的工作坊。
      - 与机场管理局合作,在香港国际机场举办2005/2006年度机场最佳环保措施比赛 — 环保食肆。
      - 编制宣传教育电脑光碟,向饮食业界推广环保意识、法例及牌照要求和实用环保管理措施。
      - 与饮食业商会及相关团体协作,开展由工商贸易署中小企发展基金拨款的「为本地中小企饮食业改善油烟排放及污染支援计划」。
      - 在湾仔修顿中心28楼开设一站式的行业环保支援中心,为各行各业提供有关环保法规、防止污染和环保管理工具的最新资料和建议。
      - 推出一个新的环保物业管理伙伴计划网页。
      - 编印「汽车维修业环保锦囊」资料单张,提倡环保作业。
       
      奉公守法
      - 根据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及《公众衞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修订)规例》,在禁制区及限制区内全面禁止散养禽鸟。
      - 与香港建造商会及建造业训练局联办建筑地盘环境保护主任培训课程。
      - 引进新的合约条款,规定所有公务工程均须使用超低硫柴油。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干洗机)(气体回收)规例》,禁止洗衣店使用所有现存非密封型干洗机。
       
       跨境与国际合作
      - 向立法会提交《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草案》。
      - 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计划。
      - 香港与广东省有关部门携手批核「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的实施方案。
       
       自然保育
      - 监察《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实施,使本港能够全面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
       
      2005 年
      一般项目
      - 环境保护署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辖下的环境科于4月1日正式合并。
      - 环境保护署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订关于空气污染防治交流合作的安排。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以「清新空气,舒适城市」为「世界环境日2005」的主题,呼吁大众停车熄匙及把空调温度设定为摄氏25.5度。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500万元资助私人屋苑推行「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
      - 参加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举办的「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工业展览会」,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工业的合作
      - 配合「环保节2005」主题,首办「全港旧电脑及电器回收日」及「零废物」环保步行。
      - 推出一系列分别长一分钟及半小时的电视节目,宣传减废的讯息。
       
      空气
      - 实施经修订的《空气污染管制(油站)(汽体回收)规例》,规定油站须安装汽体回收系统,在汽车加油时回收汽油汽体。
      - 资助须在停车后继续保持引擎运转的重型柴油车辆车主在欧盟排废标准实施前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 推出「模拟汽车废气排放」的指引及引进美国加州Air Resources Board的先进汽车废气排放EMFAC模型。
      - 8月1日透过《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下指明工序牌照的续牌条款,向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青山发电厂实施本港首套排放上限。
      - 向立法会呈交修订规例,在2006年对登记轻型车辆实施欧盟四期废气排放标准。
      - 粤港政府于11月30日联合启动了珠三角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并每日发布各监测站的区域空气质量指数。
      - 一项为鼓励柴油小巴车主尽快转用洁净燃料小巴的资助计划于12月31日完成,约55%的柴油公共小巴在计划下已转为石油气小巴。
       
      噪音
      - 推行「优质机动设备」行政系统,推动使用更宁静及环保的建筑设备。
      - 首次在公众谘询应用三维视像技术阐明加设隔音屏障的效果,以加强公众对噪音问题的理解。
       
      废物
      - 展开全港性的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指标是 2010年前香港有八成人口参与计划。
      - 展开一个全港性的充电池回收计划,收集各类废充电池。此计划是三方伙伴计划,包括业界、环保组织及政府共同推行自愿性产品责任制的典范。
      - 小鸦洲低放射性废物贮存设施投入服务。
      - 参与「明智减废计划」的机构超越1 000间。
      - 公布《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为香港制订一套在2005年至2014年这十年期间管理都市固体废物的整体策略。
      -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开始实施。
       
      水质
      -

      行政长官在其施政报告演辞中宣布分阶段推行「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目标是于2013年完成第二期甲工程。

      -

      开展为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提前兴建消毒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

      - 增加预留款项33亿元作建设污水系统工程用途,其中13亿元拨作乡村排污工程。
      - 新一任行政长官重申政府打算分阶段展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目标是于2013-14年完成第二期甲工程,以及提前于2008-09年完成其消毒设施。计划最终能否落实,将取决于社会人士是否同意把污水处理服务的经常性开支从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中全数收回。
      -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1.665亿元,以便就「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地盘勘测和隧道系统的设计。
       
      环境评估与规划
      - 为实施策略性环评的人员举办两次研讨会(6月及12月)。
      - 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代表团到环境保护署进行双方协议的职员交流计划。
      - 设立策略性环境影响评估网上知识中心及互动三维环境影响评估持绩公众参与机制。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举办讲座和推出为电机及电子业中小企而设的环境管理资讯及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支援套件。
      - 与香港大学协作,出版双语的「环保冷水解冻法」。
      - 推出环保车房网页(http://www.greengarage.com.hk)。
      - 于香港中央图书馆举办业界交流研讨会,让饮食业界相互分享推行环保食肆和实践绿色管理的成功经验及个案。
      - 于香港文化中心举办一系列名为「迈向环保食肆2005」的专题工作坊,为业界和相关团体提供海外与内地的防污技术及环保管理政策和实务的最新发展。
      - 举办汽车维修业环保亲善大使委任典礼暨喷涂技术研讨会。
      - 出版宣传录像光碟,向饮食业界推广环保意识、法例要求和法规支援服务。
      - 推出新版的「食肆环保网」。
      - 更新为建造业和电机及电子业中小企推出的环境管理体系支援套件至ISO 14001:2004版本。
       
      奉公守法
      - 为强化工务工程的环保工作,实施「支付环境计划」以订立更详尽的防污合约条款及引进奖励措施。
       
      自然保育
      - 向立法会提交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草案,令本港全面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
      -

      推出生命周期能源分析软件工具,用以评估建筑物的物料和组件的生命周期成本和环保工作表现,以推广可持续发展建筑的概念。

      -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批拨462万元予三个非政府机构,在凤园和荞原推行保育管理协议试验计划,以加强保育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私人土地。
       
      2004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完成全港18区举行的「停车熄匙为环保」宣传活动。
      - 举办「屋恏三环夺保新纪元」(第八期)屋苑废物回收运动,有1 420个屋苑参与。
      - 七间幼儿学校获颁发「第一届香港绿色幼儿学校奖 ─ 杰出表现奖」。
      - 举办「都市有机园圃」开放日,透过有机种植活动推广减废。
      - 在6月的周末举办一连串教育及宣传活动以响应「香港世界环境日2004」,推广「污染者自付原则」。
      - 推出「净化海港计划」的环保教育活动。
      -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合办以「珍惜、爱护水资源」为主题的「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比赛」。
      - 与中国极地博物馆基金及香港国际创价学会合办「与自然对话」及环境保护展览会。
      - 与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合办「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简介会。
      - 庆祝「香港绿色学校奖」五周年纪念。
       
      空气
      - 粤港两地政府开始共同建立一个珠三角地区联合空气监测网络,并合力制订一套适合两地使用的质量保证及管理工作手册和筹办定期的质量管理会议。
      - 完成为欧盟前期型号重型柴油车辆加装微粒消减装置的资助计划。
       
      噪音
      -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规定公司董事就屡犯的噪音违例事件承担个人责任。
      - 在宪报刊登两套防止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良好管理业务守则》。
       
      废物
      - 与新界东北堆填区承办商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输出堆填气体往堆填区外使用。
      - 晒草湾游乐场 ─ 全港首个在已修复堆填区上兴建的永久康乐设施开放予公众使用。
      - 立法会通过《2003年废物处置(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赋权于废物处置设施实施建筑废物收费及加强管制非法倾倒废物。
      - 推行「废物源头分类试验计划」,目的是在住宅楼宇每层设置废物分类设施,方便居民在源头将废物分类,以及扩大可回收物料的种类,以进一步提高废物回收量和减少弃置废物。
      - 「明智减废计划」连续五年作为一项推动私人机构自发性减废和回收的主要项目。今年获颁「明智减废标志」的机构总数首次超越200间,达到203间。这些机构合共减少及回收废物逾9万公吨 ,大大节省了堆填区空间和处理费用。
      - 委聘顾问公司对香港的淤泥处理设施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
       
      水质
      - 启动生物指标监测计划以评估污染物对香港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 就「净化海港计划」的未来路向作公众谘询。
      - 启动香港海洋环境有毒物质监测计划。
      - 中国正式确认《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约》,并延伸公约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应履行。
      - 开展「后海湾水污染管制联合实施方案」第一次检讨。
       
      环境评估与规划
      - 举办了一个推广有关「公众持续参与环评」新政策和全球首套「立体环评公众参与工具」的联合讲座,约有250名来自不同界别的人士参加。
      - 推出「网上协助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及政策局编写环保工作报告,藉此改善报告质素。
      -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了首次的员工交流计划,就有关环境影响评估事宜作出了专业交流。
      - 完成建造业及电机与电子业中小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研究。
      - 举办讲座及推出为建造业中小企而设的环境管理资讯及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支援套件。
      -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海南博鳌合办中国首届有关环评的国际论坛。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推出加强内容的环保署网页,内容编排和结构经过改良,方便公众查阅资料,部分网页更提供个人数码助理(PDA)版本。
      - 为了表彰环保表现出众的中小型汽车维修车房,本署与香港汽车修理同业商会及环保汽车维修同业协会首次合办「环保车房选举2004」,于2004年5月15日在将军澳东港城举行颁奖典礼。
      - 改良「环境保护互动中心」系统,方便公众透过系统,在2005年于网上申请,缴费及收取牌照及许可证。
      - 推出行业环保支援热线 ─「一站式」的资讯服务,为业界提供有关环保法例和管制标准的资料,以及实用指南作为参考。
       
      奉公守法
      - 为肯定日趋重要的行业伙伴计划工作,地区污染管制科于2004年7月24日改名为环保法规管理科。而环保法规管理科亦从其它分科,接手多项全港性执法工作,包括海上倾倒物料、石棉管制、及废物进出口管制等。
      - 中央检控课扩展为中央检控组,以接管部门所有检控工作,确保与调查职能明确分工。
       
      2003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联同狮子会及英文中学联会携手举办「环保征文比赛」,主题为「保护香港的天然资产:洁净的维多利亚港」。
      - 完成「环保领袖计划」,培训一万名相关人士成为环保领袖。
      - 举办「屋恏三环夺保新纪元」(第七期),共有1 333个屋苑参与。
      - 举办「土生树木种植比赛」,透过有机堆肥及护理土生树木宣扬减废 讯息。
      - 举办「齐踏步环保路 共创健康香港」主题的「世界环境日 2003」,共吸引约10万人参与。
      - 推出第一届「香港绿色幼儿学校奖」,旨在推动学校推行环保管理,共有超过110间幼儿学校参与。
      - 为中小学生举办「都市有机园圃比赛」,推广有机种植及利用废物材料的农场设计。
      - 粉岭环境资源中心正式启用。
      - 与香港迪士尼主题公园合办「蟋蟀占美尼环保挑战」奖励计划。
      - 举办标语创作及标志设计比赛,鼓励学生及公众使用充电池。
      - 举办「香港环保节2003 - 中小企环保商机研讨会」,推广废物回收及循环再造业。
      - 在全港18区推行「停车熄匙为环保」运动。
      - 推出「环保学校网页」支援学校推行环保管理。
      - 庆祝湾仔环境资源中心十周年纪念。
       
      空气
      - 中央人民政府签订的《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延伸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应履行。
      - 展开「办公室及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
      -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对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作出批核。
      - 立法规定四公吨或以下的欧盟前期柴油车辆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噪音
      - 就推行《工作守则》防止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展开以良好管理守则为重点的谘询工作。
      - 发出指引介绍「物业管理业处理装修工程噪音的考虑因素」。
       
      废物
      - 推行回收旧电器及电子设备试验计划,过去12个月共回收25 000部电器及电子设备、电脑及电脑周边设备再用或循环再造。
      - 推行回收废车胎试验计划,每月回收约230公吨废车胎,用于制造填充道路基层及斜坡的轻质土力工程建筑物料。
      - 为屯门38区回收园发展项目展开「环境影响评估及重新分配土地用途研究」。
       
      水质
      - 完成「大鹏湾水质区域管制策略研究」,与深圳当局联合制订大鹏湾区域水质管理策略。
      - 完成监察香港海洋污染的生物指标系统的发展研究。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制作环保署《策略性环境评估手册》暂行版,宣扬在区内推行策略性环评的重要性。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 向饮食业东主、营办商、经理及主要相关人士派发内含教育材料的2003年座台月历。
      - 针对「环保物业管理计划」推出「环保物业」网页。
      - 获工商服务业推广署赞助,推出「环保建筑典范」及「环保建筑设备」网页。
      - 与香港建造商会合办「透过规划与监管共建环保建造业」环保讲座。
      - 扩大一站式「食肆谘询柜台」的服务范围,为饮食业提供特别单元培训、「与顾问会面」服务,以及制订环保食肆标准及准则。
      - 与香港理工大学合办「建造业环保证书」短期课程。
      - 在食肆联会、物业管理公司、香港电台第一台及义务工作发展局支援下,在中秋节过后的两个周末推行「月饼盒回收试验计划」,共回收约25 000个月饼盒。
      - 与香港建造商会合办「环保建筑守则 - 人人有责」环保讲座。
      - 与中华厨艺学院合作推行为期六个月的「节约用水计划」,旨在协助饮食业节约用水。
      - 主持「环保物业管理计划 - 2003年经验分享研讨会」。
      - 推出《汽车维修业环保指南》(连视像光碟),正式与汽车维修业各商会展开合作计划,协助业界成员遵守环保法规。
      - 推行14天快速处理建筑噪音许可证申请程序。
       
      奉公守法
      - 参与「全城清洁策划小组」统筹的行动,与其他政府部门协力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重点打击非法倾倒废物、破水管、后巷非法排污、非法接驳雨水渠及化粪池失修等卫生问题。
      - 环保署地理信息系统污染投诉管理数据库于2003年7月在美国圣地牙哥举行的「第23届年度ESRI国际用户大会」荣获地理信息系统特别成就奖。
      - 发表「环保署检控政策声明」,确保负责环保检控工作的部门检控人员秉持公正,决策方针一致,同时加强资讯透明度,让公众更了解检控的程序。
       
      2002 年
      一般项目
      - 参与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海洋事务部长会议」。
      - 与广州、深圳、珠海、澳门、东莞及中山环保机关合办「世界环境日」的庆祝活动。
      - 举办2002年「香港环保企业奖」。四项大奖分别为:环保办公室 (大型机构)、环保办公室 (中小型企业)、环保物业管理 (私营房屋)及环保实践创意奖。
      - 环保署举办为期三天的展览,回顾香港过去25年的环保进程与成就。
      - 加拿大环境部、香港环保署与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办「城市核心地带的智能发展、生态系统管理及规划」研讨会,是次研讨会假山东省举行。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 (包括环保署代表) 前赴南非约翰内斯堡出席「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
      - 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举办的「持久性有毒物质地区性评估」亚洲地区会议。
      - 举办环保节,主题为「减少废物」、「清新空气齐共享」及「保护水资源」。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举办第三届「香港绿色学校奖」,全港共有178间中小学参与计划。
      - 举办「屋恏三环夺保新纪元」(第六期),与社区团体合作推广废物回收计划,全港共有150万户参与,这些家庭分别来自1 200个公共及私人屋苑。
      - 开设「环保教育及资讯柜台」,协助学校及社区团体筹办环保运动。
      - 举办首届「环保会地铁公司环保领袖夏令营」,安排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六个城市的学校杰出环保大使与少年警讯、男童军和女童军环保大使一同参与为期五天的环保领袖交流和训练活动。
      - 环保署与教育统筹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香港教育学院联合编撰的「香港绿色学校奖 ─ 自我评估手册」正式出版。这本手册可助本港各学校自行评估环境管理及环保教育的表现。
      - 举办「狮子会国际青年交流2003选拔赛」,主题为「保护珍贵资源:改善维港水质」。
      - 推展幼儿学校废物分类计划,为幼儿学校提供别致的分类回收桶模型,教育幼童将废物分类。
       
      空气
      - 继早前强制规定喷黑烟的轻型车辆进行底盘式功率机测试后,环保署将测试范围推广至重型车辆。
      - 环保署举办的「清新空气展览」,一天内到场来宾超过21 000人次。
      -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顺利完成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素研究报告。
      - 强制规定油站只销售超低含硫柴油。
      - 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6亿元,资助在欧盟排废标准实施前登记的重型柴油车辆车主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此等重型柴油车辆并不需进行长迨速工作)。
      - 开始资助车主将公共小巴改装为石油气或电动小巴。
      - 与加州空气资源局签订《谅解备忘录》,在空气质素管理方面共同合作。
      - 环保署、加州空气资源局、清洁亚洲城市空气行动及亚洲都会空气污染研究组织协办「改善空气质素2002」亚洲地区工作坊,是次工作坊假香港举行。
      - 资助欧盟排废标准实施前登记的旧重型柴油车辆车主安装微粒消减装置。
       
      噪音
      -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明确规定企业违反噪音条例,管理层需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 推出已修订的车辆噪音条例,以收紧噪音标准。
      - 环境噪音教材面世,并设立相关网页和制作电脑光碟。
       
      废物
      - 与流动电话业合办流动电话电池回收计划。
      - 与多个社区组织合作,举办废物回收计划。
      - 邀请多间机构就建设废物管理及处理设施提交意向书。
      - 医疗废物管制的公众谘询程序顺利完成。
      - 小鸦洲低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的建造工程招标。
      - 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正式启用。
      - 与港九12个区议会携手在各区推展废物回收计划。
      - 在八个屋苑及109间便利店与超级市场推行胶袋回收试验计划。
      - 与加拿大环境部合组「废物管理及受污染土地联合工作坊」。
       
      水质
      - 就「净化海港计划」的水质尺度标准进行公众谘询。
       
      环境评估与规划
      - 环评「网上协助平台」服务正式启用。
      - 环保署首次举办「环评条例使用者小组联络会议」,安排四大主要相关人士会面交流。参与方包括项目倡议机构、顾问公司、承建商、环保团体、学者及环境谘询委员会的代表。
      - 成立「环评条例支援组」,加深政府各工务部门对环评机制的了解。
      - 为政府各工务部门举办「环评培训及技能发展计划」。
      - 开始根据《环评条例》在个别大型项目工地安装网上摄录机,藉此提高工程的透明度及促使承建商遵守环保法例。
      - 环保署全力支持香港中文大学与国内南开大学合办的「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评价研讨会」联合会议。在是次会议,香港、中国、欧洲、北美、世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方代表及专家聚首一堂,交流心得。
      - 推出指标工具以协助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改善环保工作报告的质素。
       
      执法行动
      - 推出专为饮食业而设的环保谘询柜台。
      - 环保署与本港多个饮食业及食肆商会协办「饮食业环保创新机 - 会议及展览」。
      - 环保署与多个修车协会及九龙城区议会联办免费汽车废气测验日。
      - 开设顾客服务中心,务求更有效地回应市民的污染投诉与查询。
      - 环保署与香港建造商会协办「绿色建筑伙伴会议:迈向香港建筑新纪元」,是次会议获香港工程师学会支持赞助。
      - 城门河环境改善工程第一期完竣。
      - 推出「环保物业管理培训教材」;而「环保物业管理导师培训工作坊」亦圆满结束。
       
      2001 年
      空气
      - 随欧盟实施最新废气管制尺度,规定新登记车辆必须符合欧盟三期标准。
      - 收紧车辆燃油规定,实施欧盟三期废气排放标准。
      - 实施最新管制,规定新登记的士必须采用石油气或汽油。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干洗机)(汽体回收)规例》,务求减低干洗店排放的四氯乙烯。
      - 开设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
      - 在各边防管制站推行「管制消耗臭氧物质意识运动」。
       
      噪音
      - 收紧各个新的「噪音管制指定范围」的建筑工程噪音管制尺度。
       
      废物
      - 环境食物局局长宣布实施七大行动计划,重点推广家居废物减量、分类及回收再造。
      - 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投入服务。
      - 在马湾动工兴建新废物转运站,该站乃离岛转运设施之一。
      - 与香港浸会大学合办「厨余堆肥国际论坛」。
       
      水质
      - 「净化海港计划」〈前称「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一期工程全面投入服务。
      - 政府对《海港污水处理国际专家评估小组报告》发表回应。
      - 城门河改善工程第一期动工,工程项目包括在香港首次应用生物除污技术清理河床。
      - 开始全年发表所有宪报公布公众泳滩的水质评级。
      - 展开一项研究,开发生物指标系统监察香港的海洋污染情况。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在网上登载环评工程项目的「环境监察与审核」结果。
      - 推出环境许可证及牌照的网上电子申请系统。
       
      执法行动
      - 地区污染管制科成立中央检控组。
      - 与物业管理业推行合作伙伴计划。
       
      2000 年
      一般项目
      - 与澳门环境委员会、广州环保局、深圳环保局及珠海环保局协办「清新空气计划」。
      - 环保署编制本署首份的环保工作报告。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举办第一届「香港绿色学校奖」,旨在鼓励本港学校实施全面的环保管理。
       
      空气
      - 政府开始拨出一次性资助款项,协助柴油的士车主改用石油气。
      - 实施优惠燃油税规定,所有油站只准发售超低含硫柴油。
      - 推行一项新计划,规定为前欧盟标准登记的柴油车辆(四公吨或以下)安装微粒过滤器或柴油催化器。
      - 环保署与警方携手合作,加强打击汽车排放黑烟的执法计划。
      - 实施汽油及石油气车辆的排废量检验计划,以检定这些车辆是否适合在道路上行驶。
      - 车辆排放黑烟的定额罚款由港币450元提高至港币1,000元。
       
      噪音
      - 行政会议通过一项新政策,在可行情况下尽量藉工程设计及非工程措施纾减现有道路的噪音。
       
      废物
      - 中国内地环保总局与环境保护署签署谅解备忘录,管制危险废物进出口。
      - 展开研究,探讨如何延展现有废物堆填区的吸纳能力,以及寻找新址兴建废物处理设施。
      - 废物设施营运处获颁发ISO 14001品质认证。
      - 国际固体废物协会、环保署及其他团体,在香港协办「亚洲城市废物管理国际会议暨展览会」。
       
      水质
      - 参与《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研究》,搜集基线资料,以助拟定中国21世纪的海洋环境保护策略。
      - 国际专家评估小组发表就「净化海港计划」(前称「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未来发展进行研究的结果及建议。
       
      环境评估与规划
      - 香港环境影响评估学会举办「第20届国际影响评估协会年度会议」,环保署全力支持。
       
      执法行动
      - 推行计划鼓励食肆改善污染管制设备,并且准备短期内与饮食业开展合作计划。
      - 环保署与香港汽车修理商协会推行合作计划。
       
  • 1990年代
    • 1999 年
      一般项目
      - 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以「培育优秀人才,建设美好家园」及「可持续发展」为重点。
      - 维也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在环境事务上衷诚合作。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举办「香港环保企业奖」,表扬注重环保的商业机构;以及推出《明智减废计划》,鼓励商界实施各类避免制造废物及减废措施。
      - 出版全新环境教材套装「环境智囊」,分发至各中学、大专院校及公共图书馆。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加强管制柴油车辆的排废标准及引进汽油车辆的蒸发排放物标准。
      - 与广东省携手展开研究,分析跨境空气污染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程度。
      - 采用先进的黑烟测试方法(以底盘式功率机辅助),测试5.5公吨以下的柴油车辆。
       
      噪音
      - 完成高速公路的「低噪音路面计划」,让超过15 000个住户受惠。
      - 全面取缔人口稠密地区建筑地盘的高噪音打桩机。
      - 学校隔音计划圆满结束,纾缓了交通噪音对514 000名学生所构成的滋扰。
       
      废物
      - 展开「屋恏废纸铝罐回收运动(第三阶段)」,鼓励市民回收废纸、铝罐及胶樽。
      - 成立减废委员会及目标专责小组,向政府提供减少废物措施的谘询意见,以及成立特订的网页方便公众查阅资料。
      - 将大埔船湾堆填区修复后改作高尔夫球练习场,成为首宗将旧堆填区改作为市民提供康乐设施的公共工程。
      -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顺利推行首宗应用堆填区沼气的项目。
       
      水质
      - 与「中国国家海洋局」南中国海分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参与「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研究」。
      - 设立特订网页汇报所有宪报公布泳滩、海洋及河溪水质,方便市民查阅有关水质的摘要资料。
       
      环境评估与规划
      - 规划环境地政局向管制人员发出编制及公布环境报告的一般指引通告。
      - 发出《1999年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附录二修订本)令》,把占地逾20公顷的主题公园或游乐场列为指定项目。
       
      执法行动
      - 推出电子投诉服务,方便市民透过电邮向各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作出污染投诉。
      - 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推行综合执法,由拥有多种环境污染知识及专技的人员视察污染制造场所,同时查核多种污染源。
      - 环保署与香港建造商会共展伙伴计划,悉力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环保活动项目,致力提高业界成员的环保意识。
       
      1998 年
      一般项目
      - 把「可持续发展」作为1998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推行「绿色生活乐缤纷」活动及为「环境保护大使义工」和 「童军环境保护大使」导师提供培训计划。
       
      空气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加强管制柴油私家车的废气排放标准及限制这类新车登记,同时加强管制轻型柴油车辆(的士除外)的废气排放标准。
      - 改善空气污染指数系统及推出路边空气污染指数。
      - 批准就珠江三角洲的空气质素进行顾问研究。
      - 1997年推行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圆满结束。
       
      废物
      - 开展「屋恏废纸铝罐回收比赛」,推动在公共及私营屋苑减少和回收废物。
      - 按照《巴塞尔公约》的最新规定,禁止从已发展国家输入危险废物。
       
      水质
      - 委聘公司对「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三、四期进行可行性研究。
      - 「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同意,订定把所有废水引离后海湾集水区的长远目标。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把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展示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放在互联网上让公众查阅。
      -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长及部门署长,每年均须发表所属机构的环保工作报告。
       
      执法行动
      - 申领各类污染管制牌照的「一站式」服务,扩展至环保署所有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修顿中心、税务大楼和环贸商业大厦办事处,方便市民索阅领取牌照及污染管制的详尽资料、申请表格和谘询服务。
      - 由1998年11月起,巡查记录会当场发予污染者。此项服务改善措施旨在提高本署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改善与污染者的沟通。
       
      1997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位于荃湾德华公园的第二个环境资源中心正式启用,该中心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与吴氏会德丰环保基金资助。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提高四公吨以上新登记的柴油车辆废气排放标准,使之与「欧盟二期标准」看齐。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将汽车柴油的含硫量由0.2%减至0.05%。
      - 推行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以纾减对空气的污染。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以减少建造工程散发的尘埃。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实施新管制措施,规定只有注册石棉专业人士方可执行与石棉有关的工程。
       
      噪音
      - 引入车辆防盗警报器发出噪音的管制措施。
       
      废物
      - 制作宣传录影带《环保家庭》,鼓励市民参与家居废物分类及回收计划。
      - 7月1日起实施最后阶段的「禽畜废物管制计划」。
       
      水质
      - 属「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部分的昂船洲化学辅助一级污水处理厂投入服务。
       
      环境评估与规划
      - 颁布《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以订立纲领管制大型发展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 立法局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估订立明确的指引及标准。
       
      执法行动
      - 环境保护署在六个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设立「一站式」服务柜台,接受任何地区地盘的环保牌照或许可证申请。
       
      1996 年
      一般项目
      - 环保署在互联网设置网页,令市民能以简便快捷的途径获取有关环境资讯,促进建立对环境问题认知及关注的社区。
      - 环境保护署成立十周年。
      - 罗乐秉先生获委任为环境保护署新署长。
      - 环境保护署公布本身的环保管理政策。
       
      公众的环保意识
      - 设立流动环境资源中心,以方便市民查阅环保资料。
       
      空气
      - 颁布《空气污染管制(露天焚烧)规例》,管制露天焚烧活动。
      - 禁止进口五类损耗臭氧层物质:已取缔的含氯氟烃、尚未取缔的含氯氟烃、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含溴氟烃。进口含氯氟烃物质作本地留销用途,必须受进口牌照及配额管制。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禁止售卖进口铁石棉及青石棉。
      - 《1996年空气污染管制(指定工序)(取消豁免)令》刊登宪报,撤销进行有机化学工程的现有场所(即炼油厂及用作进行有机化学工程的场所),以及提炼工程场所(即猪油厂)原有的豁免资格。
       
      噪音
      - 规定所有在香港首次登记的汽车(包括电单车)必须符合严格的噪音标准。
      - 实施新管制措施,规限夜间及假日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若干特别嘈吵的建筑设备及进行某类高噪音手动建筑工序。
       
      废物
      - 禽畜废物管制范围扩展至屯门、锦田河及元朗部分地区。
      - 环境保护署批出逐户收集禽畜废物服务合约,协助农场经营者适当处置禽畜废物。
      - 根据《巴塞尔公约》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实施进出口废物许可证管制。
       
      水质
      - 公布4月1日为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使全港水域均受到水质污染管制。
       
      1995 年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推行「学生环保大使计划」。
       
      空气
      -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推出含硫量不超过0.2%的低污染柴油燃料。根据《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对柴油车辆实施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
      - 首次推出香港空气污染指数,向市民汇报香港空气污染情况。
       
      废物
      - 本港第三个策略性堆填区 ─ 新界东北堆填区投入服务。
      -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收费计划正式实施,向使用者收回处理废物的运作成本。
      - 新界东南堆填区建筑废物再造设施启用。
      - 按照国际防止海洋污染会议(MARPOL)的指引,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实施处理船舶排放污染废物收费计划。
      - 实施因应本港情况而经过修订的《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 将北区和屯门区的禽畜饲养场分段纳入法例管制范围内,以符合环保的规定。
      - 「减用胶袋计划」推行首年,胶袋使用量合共减少3 500万个。
       
      水质
      - 赤柱的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式启用,此乃亚洲首间建于岩洞内的污水处理厂。
      - 维多利亚港(第二期)水质管制区公布,此后,黄大仙、九龙城、油尖旺、深水桋及部分沙田地区排放的污水均受到管制。
       
      环境评估与规划
      - 粤港两地为深圳河治理工程进行的首个跨境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完竣,并获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认可。
       
      执法行动
      - 另一个全新的污染管制办事处(市区东)开幕,为深水桋、油尖旺和九龙城区的居民服务。
      - 扩充全日24小时服务的污染投诉热线,增设六条分区热线,接听各区居民的投诉。
       
      1994 年
      一般项目
      - 环境污染问题谘询委员会扩大谘询功能,除涵盖污染管制外,还就可持续发展的大原则谘询环境事宜,自此易名为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
      - 环保署首次公布服务承诺。
      - 环保署设于湾仔税务大楼的访客中心开幕,配合湾仔环境资源中心,成为市民索取环境资讯的主要渠道。
       
      空气
      - 禁止哈龙进口,并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管制3,4-含氯氟烃、3,4-含溴氟烃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护地球臭氧层的责任。
      - 颁布《发出消减空气污染通知书技术备忘录》,订明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车辆燃料)规例》,规定柴油车辆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2%的低污染柴油。
       
      噪音
      -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加强管制高噪音建筑设备,以及实施更严厉的管制尺度,监管于管制时间内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手动建筑工程所发出的噪音,并将最高罚款额提高一倍。
       
      废物
      - 展开为期一年的「减用胶袋行动」,此乃首次在全港推行的减少废物运动。
      - 修订《废物处置条例》,全面管制禽畜废物,并对违法弃置废物施以更严厉的罚则,以及订明违反废物收集及处理发牌条件属违法行为。
      - 本港第二个策略性堆填区新界东南堆填区投入服务。
      - 本港第三个废物转运站沙田废物转运站投入服务。
      - 梅窝焚化炉关闭。
       
      水质
      - 实施《水污染管制(污水收集)规例》,规定私人楼宇的污水必须适当引入公共污水渠,并确保私人污水处理设施适当地运作及获得妥善维修。
      - 实施《水污染管制(一般)(修订)规例》,提高执法效率。
      - 公布11月1日为维多利亚港(第一期)水质管制区的生效日期。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每季向新闻界公布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下设环境影响评估小组委员会,专责审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加拿大与香港根据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在香港合办环境影响评估座谈会。
      -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草案》的整体架构,获环境问题谘询委员会与立法局的环境事务委员会及地政工务委员会支持。
       
      1993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1989年白皮书:对抗污染莫迟疑》第二次检讨报告。
       
      公众的环保意识
      - 位于湾仔邮局旧址的第一个环境资源中心开幕。
       
      空气
      - 修订《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撤销过往一些指明工序不受牌照管制的豁免权,并且扩大管制影响环境的石棉尘。
      - 实施《保护臭氧层(含受管制物质产品)(禁止进口)规例》,禁止从非《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进口含氯氟烃及哈龙等物质的产品。
      - 香港电灯公司南丫岛发电厂启用全港首个烟气脱硫系统。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的踏石角发电厂启用全港首个低氮氧化物燃烧器。
       
      噪音
      - 九广铁路斥资5亿港元进行噪音消减工程,以减少铁路运作时发出的噪音。
       
      废物
      - 东南亚首间综合化学处理中心启用,每年可处理10万公吨化学废物。在中心启用前,大部分化学废物均直接倾倒入海港。
      - 关闭坚尼地城焚化炉。
      - 新界西堆填区投入服务,是本港三个策略性堆填区最先启用的一个。
       
      水质
      - 公布6月1日为东部及西部缓冲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修订《水污染管制条例》,赋予当局执法权力,规定现有楼宇接驳新污水渠。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港督在施政报告规定每个政府部门委任「环保经理」。
       
      执法行动
      - 环保署新增三间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令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的数目增至五间。
       
      1992 年
      一般项目
      - 香港与加拿大签署《环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
      - 修订《道路交通条例》,赋权运输署署长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实施交通管制。
       
      噪音
      - 位于大老山隧道接驳道路的香港首个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邻近的高楼大厦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扰。
       
      废物
      - 港岛东废物转运站投入服务。
      -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制订管制化学废物的规例。
       
      水质
      - 公布4月1日为西北区水域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九龙西北污水处理及排放工程完竣。
      - 环境保护署的新海上监察船「林蕴盈博士号」启航。
       
      环境评估与规划
      - 港督施政报告中规定行政局今后的所有政策及发展计划文件均须附有「环境影响」章节。
      - 规定财务委员会及辖下工务小组委员会的所有工程文件均须附有「环境影响」章节。
       
      1991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1989年白皮书》的第一次检讨报告。
       
      空气
      - 4月1日无铅汽油面世,减低有害的含铅汽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规定所有2.5公吨以下新车必须遵守严格的排放标准,又另订明由1992年1月1日起,所有使用汽油引擎的新车均须采用无铅汽油。
       
      噪音
      - 实施《1991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规例》及《噪音管制(手提破碎机)规例》,规定破碎机和压缩机必须遵守既定的噪音标准,并须贴上噪音标签,方可在本港使用。
       
      废物
      - 推行「倾物入海行动计划」,加强管制海上倾废作业,以阻吓违例人士倾物入海。
      - 沙岭禽畜废物堆肥厂启用。
       
      执法行动
      - 设立首两间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专责改善污染管制措施,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并向居民提供服务。
       
      1990 年
      一般项目
      - 「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在7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
       
      公众的环保意识
      - 新成立的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筹办第一届环保节。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规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显著改善大气所含的二氧化硫水平。
       
      废物
      - 位于九龙湾的香港首个废物转运站正式启用。
      - 分期关闭荔枝角焚化炉及佐敦谷堆填区。
       
      水质
      - 公布12月1日为后海湾及大鹏湾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 对《水污染管制条例》作重大修订,撤销对现有污水排放者的豁免条款,以及发表污水排放限制的技术备忘录。
       
  • 1980年代
    • 1989 年
      一般项目
      - 发表《白皮书:对抗污染莫迟疑》,列述十年内本港对抗污染的工作大纲。
       
      空气
      - 实施《保护臭氧层条例(1989年)》,以配合《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规定。
      - 禁止沙田的工商业大厦使用固体及液体燃料。
      - 公布另外八个空气质素管制区,使全港成为空气质素管制区。
       
      噪音
      - 执行《噪音管制条例》的主要规定,管制在公众假期及夜间进行的建筑工程发出的噪音,以及工商业活动发出的噪音。
      - 行政局批准为附近兴建新道路后,增加被噪音滋扰的学校、医院、社区会堂等场所装置隔音设备。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操作引擎及辅助动力器的限制)规例》及《民航(飞机噪音)公告》,限制飞机在空中和地面操作时发出的噪音。
       
      废物
      -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公布法定废物处置计划,订定十年内发展新设施及关闭旧有废物处理设施的工作大纲。
       
      水质
      - 制订香港污水排放策略。
      - 公布8月1日为牛尾海和将军澳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8 年
      一般项目
      - 成立规划环境地政科,为环境保护计划制订政策。
       
      噪音
      - 实施《噪音管制条例》,明文管制住宅和公众场所、建筑工地、工商业楼宇噪音及产生噪音的产品。
       
      废物
      - 实施「禽畜废物管制计划」。
       
      水质
      - 公布8月1日为南区水质管制区的第一指定日期。
       
      1987 年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规例》,管制有潜在构成严重污染问题的指明工序。
      - 制订空气质素管制区的空气质素法定指标。
       
      噪音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证明)规例》及《民航(飞机类别)公告》,禁止所有在香港登记而未持有噪音证明书的飞机在香港升降。
       
      水质
      - 公布吐露港为首个水质管制区。
      - 开展「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为本港所需的污水收集基本设施制订发展蓝图,收集集水区内的污水。
       
      1986 年
      一般项目
      - 4月1日成立环境保护署,统筹大部分防止及管制污染活动。
       
      空气
      - 公布海港及荃湾 ─ 葵涌空气质素管制区。
       
      噪音
      - 实施《民航(飞机噪音)条例》,明文管制飞机噪音。
      - 行政局批准采取合理的纠正措施,以纾缓新建道路对附近市民的滋扰,例如兴建隔音屏障及隔音罩等直接技术补救设施。
       
      水质
      -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1980年)》实施《水污染管制规例》。
       
      环境评估与规划
      - 发表政府公告,阐述公营部门大型发展项目进行的环境检讨详情。
       
      1985 年
      一般项目
      - 香港首次筹办《85年城市环境国际会议》。
       
      环境评估与规划
      -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加入「环境」章节。
       
      1984 年
      一般项目
      - 重组环境污染问题谘询委员会,解散陆上及水污染、空气污染及噪音污染的特别委员会。
       
      1983 年
      一般项目
      -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金阳先生率领代表团,于1月首次到访香港考察。
       
      空气
      -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成立空气质素管制区和订定管制区内的空气质素指标,以及委任劳工处处长为主管。
       
      1982 年
      一般项目
      - 卫生及社会福利科取代民政科,负责制订环境发展计划政策。
       
      水质
      - 公布吐露港为第一个水质管制区。
       
      1981 年
      一般项目
      - 环境保护组脱离布政司署,成为环境保护处。
      - 环境科解散,由民政科制订环境发展计划的政策。
      - 《香港环境保护》创刊,报导政府所有防止及管制污染的活动。
       
      1980 年
      废物
      - 实施《废物处置条例》,明文管制废物收集及处理工作。
       
      水质
      - 实施《水污染管制条例》,明文管制废水污染海洋及河溪环境。
       
  • 1950 - 1970年代
    • 1978 年
      一般项目
      - 政府成立环境污染问题谘询委员会,取代1974年成立的环境污染保护谘询委员会,下设三个特别委员会:陆上及水污染委员会、空气污染委员会及噪音污染委员会。
       
      噪音
      - 实施《简易程序治罪(夜间工作)规例》,禁止在公众假期及每日晚上7时至翌晨7时使用机动设备。
       
      1977 年
      一般项目
      - 根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的初步报告,在环境科设立环境保护组,专责制订保护环境的政策及法例。
      - 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完成消减噪音、废物处理、水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管制与环境影响条例的研究,并提交建议。
       
      1976 年
      噪音
      - 实施《公众卫生及市政事务(轻微修订)条例》管制冷气机噪音。
       
      1975 年
      一般项目
      - 设立环境科,为地政、运输及环境保护计划制订政策。
      - 实施《商船(油污染)条例》,规定所有货船必须购买油污染责任保险。
       
      1974 年
      一般项目
      - 合并管制土地、水质、空气和噪音谘询委员会,成立统筹各项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污染保护谘询委员会。
      - 委托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全面调查香港与日俱增的环境管制需要。
       
      空气
      - 公布全港为烟雾管制区。
      - 实施《保持空气清洁(喷出烟雾之限制及计量)规例》,订明燃烧装置排放尘埃及砂砾的限制。
       
      1973 年
      噪音
      - 禁止飞机在午夜12时至翌晨7时升降。
       
      1972 年
      噪音
      - 实施《简易程序治罪(香港机场噪音)(豁免)1972年令》,规定在晚上11时至翌晨7时所有飞机升降及引擎试验必须遵守特定的条件。
      - 修订《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管制晚上11时至翌晨6时的一般噪音,以及禁止在公众假期晚上8时至翌晨6时使用打桩机。
      - 实施《简易程序治罪(夜间工作)规例》,规定于晚上11时至翌晨6时进行打桩以外的其他工程,必须申领建筑噪音许可证。
       
      1970 年
      空气
      - 劳工处成立空气污染管制科。
      - 规定鹤园发电厂采用低硫燃油,以减少发电厂排出的废气在气象条件欠佳时产生空气污染。
       
      1962 年
      空气
      - 公布沙田为第一个烟雾管制区。
       
      1959 年
      空气
      - 实施《保持空气清洁条例》,管制燃烧化石燃料的装置散发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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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