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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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效国际环保公约和协议 本地相关机构网页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于1973年、1991年及1996年修订 --
1992年修正《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于2000年修订 --
1992年修正《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于2000年修订 --
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于1978年(附则IV除外)、1984年、1985年、1987年、1989年、1990年、1991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9年、2000年及2001年修订 --
1972年《关于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于1978年(海上焚烧条款)、1980年、1989年及1993年修订,以及《1996议定书》 环境保护署
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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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