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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育

环境保育

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效国际环保公约和协议 本地相关机构网页
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于1979年修订 渔护署
1971年《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于1982年修订 渔护署
1979年《保护迁徙野生动物公约》 渔护署
《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环保署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 --
1956年《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植物保护协定》,于1967年、1979年及1983年(只有第1(a)条)修订 渔护署
1946年《国际捕鲸公约》,于1956年修订 --

最近修订日期: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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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订日期: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