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指南] [搜寻]

 


网上谘询

建筑噪音评估工具 - 撞击式打桩工程

 
撞击式打桩工程
决定「可接受的噪音声级」(ANL)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NSR) 的感应度

一般的NSR
对噪音感应特别强的NSR
-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窗户类别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设有窗户或其他洞口但无中央空气调节系统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或部分「噪音感应强的地方」) 无窗户或其他洞口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设有中央空气调节系统
ANL

分贝(A)
决定声功率级的总和
- 打桩方法及桩柱类别
数量
 
 
 
 
 
声功率级的
总和

分贝(A)

决定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经修正的噪音声级」(CNL)

- 最接近「噪音感应强的地方」与打桩地盘的距离
- 隔声屏障的影响
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与打桩地盘之间有一个坚实的屏障
「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是建筑地盘毗邻的一幢楼宇,而地盘拟使用的「机动设备」,
全部不能从「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看到。

没有。  
- 噪音声级是否会因建筑地盘或噪音感应强的地方」毗邻地方的局限环境或反射特性而增强
于最接近
NSR
的CNL

分贝(A)
CNL - ANL =

分贝(A)

「建筑噪音许可证」准予作业的时间须视乎打桩方法及桩柱类别及「经修正的噪音声级」超逾「可接受的噪音声级」的量值(即CNL减去ANL)。请参阅准予作业时间
注:以上计算只供参考,建筑噪音许可证的发出与否,须视乎根据有关技术备忘录作出的详细评估的结果而定。
 

[返回页首][主目录]

此 页 完 结


[问题与解决方案] [资料与统计数字] [公众谘询] [研究报告] [指引与参考资料] [环境噪音教材套] [道路交通噪音] [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 [获噪音类型审核汽车名单] [优质机动设备] [网上谘询]


[主页] [ 环境保护互动中心] [最新消息] [消息与活动]
[空气] [噪音] [废物] [水质] [环评与规划] [环境保育]
[环保教育] [同心协力改善环境] [申请牌照] [法律与规例] [委员会]
[立法会事务] [环保署简介] [资源与刊物] [相关网站] [商业及就业机会] [联络我们]


修订日期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