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条例第30条)

成员名单 (由2010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任期3年)

周家明先生,SC (主席)

欧慧婷博士

陈培光医生

周凯灵女士

朱茂琳女士,MH

关景辉先生

麦诗韵女士

伍瑞球先生,MH

徐庆全先生,JP

黄家和先生,JP

王保强教授

秘书:

环境保护署 
跨境事务科 
行政主任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0楼4019室
电话: 2594 6324
传真: 2872 0603


秘书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
(午膳时间: 下午十二时四十五分至一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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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