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倾倒物料上诉委员会委员团

海上倾倒物料上诉委员会委员团

海上倾倒物料上诉委员会委员团

(香港法例第466章,海上倾倒物料条例第28条)

成员名单 (由2010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任期3年)

孔令文先生 (主席)

朱茂琳女士,MH

方汉平教授

何建宗教授,BBS

叶佩嫦医生

李向东教授

吴嘉辉先生,SC

钱培元博士

石玉如女士

冼颖钊女士

杨家雄先生,SC

秘书:

环境保护署 
跨境事务科 
行政主任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0楼4019室
电话: 2594 6324
传真: 2872 0603

秘书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
(午膳时间: 下午十二时四十五分至一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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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