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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行政管理委员会
(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气管制条例第52条)
谘询处: 环境保护署 环保法规管理科 总区办事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4楼 电话: 2835 1961
成员名单 (由2012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任期2年)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一名 (主席)
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一名
胡明鎏 先生,劳工处处长的代表
陈少德 先生,房屋署署长的代表
刘章池 先生,建筑署署长的代表
刘锦胜 先生,香港建筑师学会的指定人
黄鉴全 工程师,香港工程师学会的指定人
郑保明 先生,香港测量师学会的指定人
李子荣 先生,注册石棉承办商的业界的代表
何健文 先生,香港测检认证协会有限公司的指定人
杨冠全 先生,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指定人
秘书:高级环境保护主任一名 (电话:2835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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