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行政管理委员会

石棉行政管理委员会

石棉行政管理委员会

(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气管制条例第52条)

谘询处: 环境保护署
         环保法规管理科
         总区办事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4楼
         电话: 2835 1961

成员名单 (由2012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任期2年)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一名 (主席)

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一名

胡明鎏 先生,劳工处处长的代表

陈少德 先生,房屋署署长的代表

刘章池 先生,建筑署署长的代表

刘锦胜 先生,香港建筑师学会的指定人

黄鉴全 工程师,香港工程师学会的指定人

郑保明 先生,香港测量师学会的指定人

李子荣 先生,注册石棉承办商的业界的代表

何健文 先生,香港测检认证协会有限公司的指定人

杨冠全 先生,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指定人

秘书:高级环境保护主任一名
(电话:2835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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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