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牌照的指引说明

申请牌照的指引说明

空气压缩机及手提撞击式破碎机的噪音标签:

噪音管制(手提破碎机)及(空气压缩机)规例限制小型建筑设备的噪音。重量超过10千克的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及压力不少于500千帕斯卡的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法定的噪音标准,并须贴上噪音标签,方可使用。

申请办法:

申请噪音标签,必须提交噪音管制条例订定的表格1,并且夹附:

i) 欧洲经济共同体类别认可证书 、欧盟符合宣告书或英国声学学会正式会员发出的噪音测试报告,以证明有关的设备符合噪音标准;
   
ii) 简介个别设备的小册子/手册(如可提供);
   
iii) 其他相关的资料,例如设备的制造日期;以及
   
iv) 每个标签的订明申请费用 - 申请人必须以抬头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缴付。

申请必须送交环保署顾客服务枱。有关申请噪音标签的详情,请参阅环保署「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噪音管制」的资料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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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