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为报告机构自愿参与和自报设计,参考了两个国际公认的方法,包括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商业可持续发展理事会的「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和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14064-1,以确保与国际惯例的一致性。
指引设定的主要用途是核算及报告用作商业或住宅用途的建筑物的排放和清除。它们亦适用于大部分用于公共用途的建筑物,包括学校/大学、社区中心、体育场馆等。不过,用作工业或其他特殊用途的建筑物,由于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较为复杂,因此这指引可能不大适用。
作为报告过程中的第一个重要步骤,该指引为报告实体提供指导,为报告的目的决定物理边界及确定运作。与其他国际协议一致,所有业务有关的直接排放和清除(范围1 ,见注释)和能源相关的间接排放(范围2 ,见注释)须要会计和报告。该报告的其他间接的排放量(范围3,见注释)是可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