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控制
堆填区
所有新堆填区已装设堆填气体抽取系统,至于旧堆填区则陆续加装有关设施。我们会严密监察堆填区周边的情况,确保不会泄漏堆填气体。2003年,我们每日平均收集50万立方米堆填气体,其中47%可为现场设施提供差不多全部所需能源。目前,各堆填区所设发电机的总发电量为6.4兆瓦。我们于2003年拟备计划,将新界东北堆填区的堆填气体售予公用服务营运商。
自1995年起,新界东南堆填区已设置建筑废物回收设施,将该类废物分类及回收,然后循环再用,以减少占据堆填区空间的废物量。现时,有关设施每月可回收近22
500公吨建筑废物,相等于堆填区总建筑废物量的15%。另外,我们于2003年提出收费计划的建议,以增加回收量及弥补处理建筑废物的成本〔详见第5.2e节「符合环保原则的废物管理及设施」〕。
废物转运站
废物转运站可减少废物运往堆填区途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物由小型废物收集车运往废物转运站,然后转装入大型废物货柜内,再循陆路或海路运到堆填区。每个废物货柜可盛载3至5架小型废物收集车的废物量。2003年,我们每天前往堆填区的小型废物收集车车程减少约1 200架次。
香港目前有8个废物转运站,当中大都位于市区,因此已装设通气系统和异味洗涤器,以清除所排放气体的尘埃和恶臭。至于在摩星岭人工山洞内兴建的港岛西废物转运站,除可减少转运站对周围景观的影响,更可达到善用土地的目标,毋须占用市区的贵重土地。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青衣的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自1993年起投入服务。焚化系统烟囱排出的气体经喷淋式吸收塔洗涤后,再经过活性碳喷射系统和布袋除尘器去除污染物后,才排放到空气中。我们会不停监察气体的排放,确保已彻底燃烧和清除空气污染物。如发生问题,系统会自动停止将废物送入焚化炉。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附近的空气每年会进行两次监察,另每月均会量度二恶英的含量,而量度结果显示该处的二恶英含量一般相等或低于世界其他大城市。处理化学废物所产生的残余物质〔包括焚化灰烬〕会进行化学处理,经分析确保稳定后,才运往新界东南堆填区作最终的弃置。
我们致力推动环保措施,因此允许承办商发售从废物中回收的物料赚取利润。由油污/废水回收得到的油,经处理后可供越洋轮船作为燃油。另外,承办商亦可从电子业的腐蚀剂废水中回收氧化铜,再售予海外的冶炼厂提取铜。2003年,中心共回收6 200公吨油和510公吨氧化铜。
化验室
本署所有化验室(空气、水科学和微生物)均尽量以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模式运作,并确保化验室遵守法例规定及法定牌照的条款。我们亦会定期作维修和监察,确保化验室全面符合规定。2003年,我们定期监察化验室废水排放及每年监察通风柜排放气体的结果显示,所有参数完全符合标准。
室内空气质素
政府于2003年9月推出「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设有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的办公室或公众场所,只要符合计划指定的室内空气质素要求都可参与这计划。环保署的「室内空气质素资讯资源中心」乃是首间获发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的处所。直至2003年底,另外四个环保署的处所,包括修顿中心、税务大楼、荃湾政府合署及湾仔环境资源中心均已获发良好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而我们的目标是为本署所有处所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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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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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是第一间获得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的处所。 |
| (右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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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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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工作
本署只使用不含毒性的染料来侦查污染源,以减低调查工作对环境的影响。另外,外勤工作使用的样本会运返化验室作适当处理。我们并向所有外勤工作人员提供处理危险物料的训练及安全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