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 Photo 环保工作报告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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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运作
  6.2  减少本署运作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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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处理设施

我们营运所引起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29项废物处理设施的日常运作。因此,我们规定承办商必须执行合约的条款和法定要求,确保其环保表现符合严格的标准。承办商必须符合所有有关环保条例、规例和排放规定的要求,甚至超越有关的标准规定。承办商并须监察废物设施产生的空气、噪音和排放的废水,并由本署员工在现场监管。自1989年起,我们已在废物处理设施合约内纳入违则扣款条款,确保承办商有良好的环保表现。

2003年,本署废物设施营运处的环境管理体系成功获得续发ISO 14001认证,这项认证旨在开发和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废物管理策略,以及为本港规划和提供废物管理设施。我们现正鼓励香港的废物设施承办商实施类似的环境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改善环保表现。所有12个现有经修复堆填区、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及沙岭堆肥厂已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沙田废物转运站、7个离岛转运设施及新界东北堆填区亦已取得认证。


承办商依法守例

2003年,我们的废物管理承办商并无因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检控。一如2002年,承办商履行合约所订环保表现要求的比率达到99.995%。然而,我们会彻底调查每宗未达到标准的个案,同时采取补救行动。


投诉

2003年,本署接获废物设施有关气味、噪音及苍蝇滋扰的投诉有27宗。我们对所有的投诉均立即处理〔投诉回应系统详见第5.3节「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我们尽量避免、减少和控制本署日常运作导致的环境污染,并规定所有承办商采取及实施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污染管制措施。

我们矢志以身作则,确保所有营运项目均严守法律规定,遵从有关环保法例、标准及条例的精神,以及本署的内部指引及程序。只要情况许可,我们更会致力超越有关的标准要求。

我们设立对环境事故的紧急应变系统,作好迅速回应的准备,尽量减低对环境的损害。

 

污染控制

堆填区
所有新堆填区已装设堆填气体抽取系统,至于旧堆填区则陆续加装有关设施。我们会严密监察堆填区周边的情况,确保不会泄漏堆填气体。2003年,我们每日平均收集50万立方米堆填气体,其中47%可为现场设施提供差不多全部所需能源。目前,各堆填区所设发电机的总发电量为6.4兆瓦。我们于2003年拟备计划,将新界东北堆填区的堆填气体售予公用服务营运商。

自1995年起,新界东南堆填区已设置建筑废物回收设施,将该类废物分类及回收,然后循环再用,以减少占据堆填区空间的废物量。现时,有关设施每月可回收近22 500公吨建筑废物,相等于堆填区总建筑废物量的15%。另外,我们于2003年提出收费计划的建议,以增加回收量及弥补处理建筑废物的成本〔详见第5.2e节「符合环保原则的废物管理及设施」〕。

废物转运站
废物转运站可减少废物运往堆填区途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物由小型废物收集车运往废物转运站,然后转装入大型废物货柜内,再循陆路或海路运到堆填区。每个废物货柜可盛载3至5架小型废物收集车的废物量。2003年,我们每天前往堆填区的小型废物收集车车程减少约1 200架次。

香港目前有8个废物转运站,当中大都位于市区,因此已装设通气系统和异味洗涤器,以清除所排放气体的尘埃和恶臭。至于在摩星岭人工山洞内兴建的港岛西废物转运站,除可减少转运站对周围景观的影响,更可达到善用土地的目标,毋须占用市区的贵重土地。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青衣的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自1993年起投入服务。焚化系统烟囱排出的气体经喷淋式吸收塔洗涤后,再经过活性碳喷射系统和布袋除尘器去除污染物后,才排放到空气中。我们会不停监察气体的排放,确保已彻底燃烧和清除空气污染物。如发生问题,系统会自动停止将废物送入焚化炉。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附近的空气每年会进行两次监察,另每月均会量度二恶英的含量,而量度结果显示该处的二恶英含量一般相等或低于世界其他大城市。处理化学废物所产生的残余物质〔包括焚化灰烬〕会进行化学处理,经分析确保稳定后,才运往新界东南堆填区作最终的弃置。

我们致力推动环保措施,因此允许承办商发售从废物中回收的物料赚取利润。由油污/废水回收得到的油,经处理后可供越洋轮船作为燃油。另外,承办商亦可从电子业的腐蚀剂废水中回收氧化铜,再售予海外的冶炼厂提取铜。2003年,中心共回收6 200公吨油和510公吨氧化铜。

化验室
本署所有化验室(空气、水科学和微生物)均尽量以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模式运作,并确保化验室遵守法例规定及法定牌照的条款。我们亦会定期作维修和监察,确保化验室全面符合规定。2003年,我们定期监察化验室废水排放及每年监察通风柜排放气体的结果显示,所有参数完全符合标准。

室内空气质素
政府于2003年9月推出「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设有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的办公室或公众场所,只要符合计划指定的室内空气质素要求都可参与这计划。环保署的「室内空气质素资讯资源中心」乃是首间获发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的处所。直至2003年底,另外四个环保署的处所,包括修顿中心、税务大楼、荃湾政府合署及湾仔环境资源中心均已获发良好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而我们的目标是为本署所有处所取得证书。

(左图)环保署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是第一间获得「卓越级」室内空气质素证书的处所。
(右图)「卓越级」室内空气质素证书样本。
(左图)   环保署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是第一间获得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的处所。
(右图)   卓越级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样本。

外勤工作
本署只使用不含毒性的染料来侦查污染源,以减低调查工作对环境的影响。另外,外勤工作使用的样本会运返化验室作适当处理。我们并向所有外勤工作人员提供处理危险物料的训练及安全工作指引。

 
 

紧急事故应变行动

我们已制订多套内部紧急应变计划,其中特别针对废物处理设施和化验室。有关计划涵盖多种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例如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因电力故障,以及交通意外、挤塞及泄漏化学废物等事故导致道路阻塞,而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

2003年,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曾举行4次紧急应变演习。环保署规定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承办商每年最少举行一次海上意外演习。

2003年,本署各化验室并无发生紧急意外事件。

 

 
 

预防本署化验室造成污染的措施:

法定措施
化验室已取得所有法例规定的牌照和许可证〔如《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等〕,同时严格遵从当中的规定。我们亦鼓励承办商在许可情况下超越法律规定。

空气污染
通风柜及安全柜排出的气体必须经过洗涤或过滤,去除污染物后才可排放至空气中。化验室已装设废气抽风罩,并且全日运作,以稀释及抽取设施产生的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然后引流至空旷地方〔如天台〕排放。

水污染
本署化验室的洗涤槽已装置缓冲缸,以防将不适当的物质意外排进污水渠。另外,处理石棉用的洗涤槽已装设过滤器,以清除废水中的石棉。

监察工作
我们会定期监察通风柜排放的气体和洗涤槽排放的污水,2003年量度结果完全符合规定的标准。

危险废物
化学废物会经由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承办商作适当的处理和处置,生物废物则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消毒和处置。从空气实验室收集的石棉样本,会交由持牌的收集商送往新界东南堆填区弃置。

紧急应变措施
本署所有化验室均设有处理泄漏的应急工具,我们亦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并将处理意外化学泄漏/渗漏情况的一般程序编录于化验室的环保及安全手册内。

审核措施
本署化验室员工会定期为化验室进行环境审核,而「环境、安全及健康组」亦会进行有关的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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