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废物
堆积如山的建筑及拆卸工程废物,是现今香港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2002年至2005年,由于多宗填海工程暂停或更改工期,填海地盘对惰性废物的需求大幅下降。我们原拟物色6
900公吨容量的建筑废物处理场地,鉴于上述情况,去年我们已把目标容量增至7 310公吨。假如这些建筑废物全部运往堆 填区,堆填区的使用寿命便会缩短10年,因此我们现已着手进行多方面的工作,致力吸纳或减少建筑废物量:
- 政府工务部门自2002年8月起必须尽量减少制造废物,同时尽量循环再用和回收废物。2003年,政府将会收紧公共工程承建商废物管理计划的要求规定
- 多个石矿场同意在2005年底前额外多收政府工程产生的370万公吨石块进行加工。位于屯门38区的临时厂房已于2002年7月启用,专门回收低等级物料。
- 储存可再用惰性废物的临时堆填仓库现已启用。将军澳的堆填库已于2002年10月开放使用,而设于屯门的堆填库将于2003年投入服务。
- 公共工程全面实施强制性废物分类,从2003年开始,除目前经已实行这项措施的公共拆建工程外,所有政府工程项目均需在工地现场将废物分类
- 现正准备推行首阶段征收拆建工程废物堆填费用。我们已于5月及6月谘询立法会,并已谘询业界意见。计划过去因业界反对受到阻挠,然而我们期望能于2003年底在立法会提出有关的计划
上述措施将会吸纳6,660万公吨建筑废物。在2005年之前,本港尚会有650万公吨废物缺乏处理出路。政府现正积极物色所有途径,以及研究能否安排香港以外的填海工程使用这类惰性填料。
废物设施
从2002年至2050年,香港将共有5.1公吨废物需要堆填。这个数字已扣除透过废物回收运动和采用减废技术取得的减废量。现有的堆填区只能容纳约1.1亿公吨废物,而且这些堆填区预料会在5至12年内先后满溢。兴建新的堆填区需时约10年,因此我们现正急谋对策,与时间竞赛。
我们延长现有堆填区使用期的研究已于2002年完成。我们已确认数个延长使用期的方案。这些方案可于2016年至2040年期间提供另外1亿公吨的堆填区容量,我们会就此谘询公众的意见。
2002年,我们邀请本地及国际机构提交意向书,表达对处理及弃置都市废物技术的建议。目前,已有16个国家或城市提交59项建议。此外,一个主要由非官员组成的谘询小组现正研究有关意见,并会于2003年提交建议。我们亦会向公众谘询最佳选址和可行的废物处理场地。按照初步计划,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各种方案及各个选址的公众谘询程序将分别在2004年初及年中展开。政府早前进行的清洁燃烧焚化炉研究经已完成,如谘询小组建议采纳这项策略,我们会将研究纳入谘询范畴。
在扩建堆填区及采用减废技术的同时,我们仍需赶建一个新堆填区来容纳3亿公吨的废物。由于香港可用土地有限,适当选址可能只有一个,另一个方案则是在海上建造人工岛,将废物弃置在一个海平线以上堆填区。我们将就此谘询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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