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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污染投诉热线于1986年开始运作,是市民向环保署提出污染投诉的主要渠道。环保署于1995年11月扩充投诉热线服务,共设立六条分区热线,为市民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本署更于2002年设立顾客服务中心,市民只需拨一个电话号码,便可透过本署的一站式服务,作出污染投诉、排放黑烟车辆投诉、查询泳滩水质等级及回收废物等事宜。
顾客服务中心设有顾客关系管理系统,并有一队训练有素的热线职员专责即时回应市民的电话。顾客关系管理系统另配套地理信息系统,可分析市民及屏幕资讯库系统提供的投诉资料。投诉热线全日24小时服务,于办公时间内由职员接听电话,非办公时间则由电话录音处理。
接获的投诉个案如属环保署权限范围并需作出调查,个案会尽速交予有关职员跟进,至于其他投诉个案则会转介有关政府部门跟进。2005年,环保署接获的投诉个案较去年减少9%(由2004年的26 475宗下降至2005年的24 086宗)。市民向环保署投诉的所有个案当中,空气、噪音及废物与水质污染的投诉分别占51%、35%及13%。空气污染的投诉大多涉及车辆废气排放(53%),至于所有投诉个案中,约有27%涉及车辆或全港性的污染问题。
2005年环保署接获的投诉当中,59%为市民的电话投诉,而由其他政府部门转介的个案占18%,使用邮寄函件占8%,新闻媒体转介的占1%,以电邮方式举报占12%,而透过其他途径的则占2%。
2005年,各区投诉热线共接获53 153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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