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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已于2000年11月批准推行一项新政策,以解决现有道路的噪音问题。新政策共有两项措施:在现有道路安装隔音屏障及重铺低噪音路面。
安装隔音屏障
三十多条噪音水平超过70分贝(A)的现有道路已获得确认在技术上适合安装隔音屏障。此外,原属24小时通关计划一部份的粉岭高速公路隔音屏障工程,将会纳入安装计划内,据此统筹实施。这些工程必须符合既定要求,包括隔音屏障不会阻塞紧急通道或妨碍灭火工作、不会影响道路安全及阻碍行人及车辆通行、亦不会严重妨碍商业或社会运作,此外安装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必须有足够空间。政府最近已通过一项港币25亿元的暂时性方案(见图),工程完竣后,25
000个住宅单位的噪音水平将减低1至19分贝,另外约70%位于路旁的住宅,噪音水平将会减至70分贝(A)以下。
重铺地区性道路的路面
以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可减低噪音高达3分贝(A)。目前,本港共有72段适合重铺路面的地区性道路。这些道路必须符合多项要求,包括不能有斜坡、弯位或急弯,每日行车量不可超过
18 500架次(商用车辆必须为35%以下)。上述的72段道路中,约半数属于边缘个案,日后必须经常重铺路面。然而重铺工程以后,全港将有4万个住宅单位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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