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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建道路的交通噪音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环境保护署会于新道路的规划阶段与其他部门携手制订各种措施,包括在道路与建筑物之间设置缓冲距离,或在可行情况下设立路边隔音屏障等隔音设施,以纾缓噪音问题。然而,倘若碍于场地的规限而无法实施上述解决方案,以致未能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标准,加设隔音设备以作补偿成为最后逼不得已的方法。安装隔音装置一般需对电力供应及窗户设计作出改善措施,同时并需装配全新空调系统。然而,并非每户受影响的市民均会一律获安排装设隔音设备,有关部门会因应每宗个案情况作出考虑,然后提交行政会议审议。若个案符合下表的准则,方会获批核装置隔音设备。
下图列举截至2004年已安装隔音设备的累积住宅数目及有关的总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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