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 香港环境保护2005
抱负和使命 序言 新署长的话 目录 摘要 主页 繁体 简体 English
1. 香港环境保护 2. 公众的环保意识 3. 顾客服务及合作伙伴 4. 环境评估与规划 5. 空气 6. 噪音 7. 废物 8. 水质 9. 奉公守法
第 一 章 资源材料
香港环境保护
 


Highlights in 2004
完成为期5个月的「净化海港计划」公众谘询程序。
立法会通过草案,批准征收在废物处置设施弃置建筑废物的费用,以及加强管制非法倾倒废物。
环保署与国家环保总局针对环评程序进行首次员工交流活动,另亦为内地官员筹办有关环评程序的培训课程。
开发立体工具促进公众持续参与环评程序。
与广东省合作设立16个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站。
编撰手册,厘定统一计算香港及广东省空气污染物排放数量的方法。
推行试验计划,在住宅大厦各层设置家居废物分类设施。
地区污染管制科改名为环保法规管理科,以配合注重伙伴合作的新路向。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规定公司董事就屡犯的噪音违例事件承担个人责任。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办以「珍惜、爱护水资源」为主题的「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比赛」。
制作不同主题的中小学环保教材。

 

 
"为香港缔造一个健康怡人的生活环境,鼓励市民重视环保,明白必须为自己和下一代想,使这个美好环境得以持续。" 环境保护署署长罗乐秉先生
(任期由1996年4月至2005年3月)
环境保护署署长罗乐秉先生
(任期由1996年4月至2005年3月)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清洁环境的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负担?这个问题一直是市民对香港未来环保路向的争论焦点。要缔造洁净水质和可持续发展的废物管理系统,我们必须兴建费用高昂的新设施,此外还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才能改善空气质素。当中有人建议应由政府支付这笔开支,但政府与社会大众其实不可分开,它的财产本就是属于市民的。因此,唯有香港全体市民体察共同承担责任的重要性,当局才能全力投入保护环境的工作。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缔造清洁的环境,这不仅是粤港政府的工作,也是全体市民的责任。我们都有进行产生污水、废物、耗用燃料和其他引致污染的活动,因此理应投入参与清洁环境。总括而言,这正是「污染者自付」的原则。

维多利亚港是香港珍贵的财产。
维多利亚港是香港珍贵的财产。



以「净化海港计划」为例,整项工程需耗资约200亿元,除现有的开支外每年还需要投入逾10亿元的营运费用。如此庞大的经常性开支,政府实在无法独力承担,市民的分担和支持确是不可或缺。当局曾于2004年就计划谘询公众的意见,尽管大部分讨论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方面,但随计划即将提交立法会通过,计划开支的问题将会逐渐浮现。

公众必须决定愿意为处理污水和缔造清洁海港付出多少代价。当然,市民有权拒绝支付「净化海港计划」的费用,但却必须继续承受维港西部和荃湾泳滩的恶劣水质问题。要确保海港水质洁净,我们无可避免要付出代价。

此外,市民同样要为废物管理付出代价。众所周知,堆填区可使用空间快将满溢,另建新堆填区却需要10年时间。虽然有人建议我们应尽量将废物产生量减至零,但这却是不切实际的目标,即使是环保技术最先进的国家亦无法做到。相反,我们必须积极寻求良策,尽量减少运往堆填区处置的废物,同时增加堆填区空间,例如增加废物回收再造、兴建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延长现有堆填区的使用寿命和兴建新堆填区。

稔湾新界西堆填区。
稔湾新界西堆填区。

这些方案部分涉及高昂的费用,部分措施如焚化废物更不受市民欢迎。虽然兴建新废物处理设施是无可避免,但环保署坚决不会兴建对市民健康或环境构造成不可接受损害的设施。有见及此,政府将于2005年就市民愿意为可持续发展废物管理付出的费用和新设施选址谘询公众的意见。

对公众来说,废物管理和「净化海港计划」似乎是额外负担,两者都要求身为污染制造者的市民自付费用。然而,污染者自付这个概念在本港推行已久,香港市民亦对此原则有透彻的理解。化学废物及污水处置收费已实施多年,2004年立法会更通过征收建筑废物处置收费的条例草案。因此,污染者付出合理的费用整治环境问题,其实早有先例。

「净化海港计划」第1期工程投入服务前(左)及后(右)启德对出海港水流的比较。
「净化海港计划」第1期工程投入服务前(左)及后(右)启德对出海港水流的比较。

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公众在讨论废物管理和「净化海港计划」时曾提出从区域方面手。例如,有人建议将废物运往中国内地,此举不仅涉及高昂的费用,更会为广东省堆填区和其他废物处理设施带来沉重的负担。此外,有人更认为斥资推行「净化海港计划」,倒不如把金钱花在解决珠江三角洲水污染的问题上。但是,上述计划主要关乎香港的废物和污水问题,香港市民既是这些污染的制造者,当然需要承担处理这些问题的责任。

 
弃置于堆填区的固体废物分类。
弃置于堆填区的固体废物分类。
环保署署长罗乐秉先生与远东环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董事谭炳昌先生出席新界东北堆填区堆填气体计划补充协议的签约仪式。
环保署署长罗乐秉先生与远东环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董事谭炳昌先生出席新界东北堆填区堆填气体计划补充协议的签约仪式。

我们近年在处理本地路边空气污染的问题上已取得良好的进展。政府于1999年宣布拨款14亿元处理车辆排废问题。自计划推出以来,路边可吸入悬浮粒子水平减少了9%,氮氧化物则减少24%。然而,大家也可以看到,区域烟雾问题正日趋严重。事实上,香港的空气污染包含了内在和外在因素-香港本身(特别是发电厂)的空气污染物混和了广东省的污染物,在阳光下造成烟雾。香港无法独力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与珠三角区域内各城市共同面对问题和承担责任,结合粤港两地政府的力量,才可解决烟雾的问题。

 
 
南丫岛发电厂(上)及青山发电厂(右) 是造成区域烟雾问题的源头之一。
南丫岛发电厂(上)及青山发电厂(右) 是造成区域烟雾问题的源头之一。
南丫岛发电厂(左)及青山发电厂(右)是造成区域烟雾问题的源头之一。

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积极订下多个目标,矢志在2010年前大幅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建议达致有关目标的方法。自此,环保署与广东省政府的合作更为紧密,双方不时在控制污染的专业技术和建议方面作出交流。现时,连同香港在内,珠江三角洲是全球经济增长最迅速的经济体系之一,人口极之稠密,高达5 000万人,经济急速增长的同时,耗电量、行车里数和排废量亦相应激增。

要实现在2002年协订的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已成为粤港两地的重大挑战,当中涉及多项因素,但只要各界能携手落实各项建议,成功必可在望。香港须投放资源以减少发电厂的废气排放量,届时,市民最终必须承担有关的费用。同时香港须与广东省寻求更紧密的合作,共同开拓更有效的方法控制当地的排废问题。粤港两地的经济唇齿相依,加上不少广东省厂房的东主均为香港商人,因此香港绝对有责任支持广东省当局对付污染问题。

每当提及解决香港的环境问题,市民往往寄望于政府。事实上,除政府以外,确实没有任何机构拥有处理跨境污染或兴建大型基本设施(如堆填区和排污系统)的权力和资源,可是市民许多时也遗忘了每个污染制造者也有责任为环境出一分力,同心整饬污染。在财政和后勤角度而言,单凭香港政府之力,实在没法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粤港两地政府深明这个道理,因此携手合作减少空气污染问题。同样,香港市民也应领悟「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道理。

市民乐享洁净健康的环境。
市民乐享洁净健康的环境。

 

环保署的未来动向

环境保护署将于2005年4月1日起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环境科合并,此举将可令我们发挥更高的效率,集中全力处理保护环境的工作。届时,环境保护署署长将会直接向问责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负责,同时亦会首次参与制订政策的工作。合并安排并不会影响本署的工作或工作的优先次序,反而会帮助我们就环境事务的建议提升到更高层次。

为了迎接新转变,环保署于2004年开始进行内部重组。地区污染管制科更名为环保法规管理科,以体现加强与业界建立伙伴关系的工作。此外,负责地区执法工作的6个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已重组成为4个区域办事处。环保法规管理科并会负责在全港执行环境影响评估、石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海上倾倒废物等的管制和执法工作。

环境保护署组织架构图

除了执法行动及日后将会负责制订政策外,环保署亦负责监察环境质素、提供废物转运、废物处理及处置设施、就城市规划和新政策的环境影响提出建议,并会处理污染投诉和事故。此外,本署的社区关系组负责广泛推动环保意识的工作。

2005 年4 月1 日起新的环境保护署组织架构图

 

 

 

 

缔结亚洲及国际伙伴关系

与中国内地环保机关合作

 
环保署空气质素科办公室主管梁伯铭先生(左)与广东省同侪就空气质素监测认证工作交流意见。
环保署空气质素科办公室主管梁伯铭先生(左)与广东省同侪就空气质素监测认证工作交流意见。

香港的环保工作已逐渐发展成为区域事务,粤港两地现正手处理这个跨境问题,致力解决区域污染,并且管理个别工程项目的影响。粤港两地已成立多个关于区域空气及水污染的工作小组,就港珠澳大桥、深港西部通道、后海湾和大鹏湾的环境管理工程项目保持紧密联系。2004年,环保署与广东省环保局合作建立「珠江三角洲空气监控系统质量认证中心」,以确保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的数据全面而准确。2004年3月,香港与内地多个政府机关签订协议,合作管理倾倒疏浚物料和建筑废物。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与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先生于4月在广州签订《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协议。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与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先生于4月在广州签订《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协议。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与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先生于4月在广州签订《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协议。
香港环保署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0月在北京进行员工交流计划。

粤港两地自1980年代就区域污染展开首次会谈后,双方的合作关系与日俱增。环保署与广东省环保局于1990年正式成立联络小组,1999年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组成「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2004年,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面批准环保署与内地就环评事宜进行定期交流和合作后,粤港两地的伙伴关系更趋紧密深厚。在此之前,中港每次进行交流活动,均须取得港澳办公室的批准。新安排将有助粤港两地实践承诺,进一步加强与内地就环保事务的合作和交流。

环保署与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交流及合作的范围包括培训及技能发展、联合举办会议及员工交流活动。我们与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秋季在北京举行员工交流活动,香港代表在活动中提供环评制度的资料,同时与内地同侪分享管理大型发展工程环境影响的专业心得。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官员将于2005年来港进行交流活动。

环保署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是3月北京策略性环境评估导师训练员培训课程的主要讲者之一(前排右六)。
环保署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是3月北京策略性环境评估导师训练员培训课程的主要讲者之一(前排右六)。

此外,环保署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于10月12至14日前往上海参加世界银行与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合办的策略性环境评估培训课程,北京、新疆及华盛顿的遥距学习中心亦即时播放课程的实况。区先生亦于3月前往北京,参加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办的策略性环境评估导师训练员培训课程,是次活动约有100名内地专业人士和高层官员参与。

环保署亦联同内地同侪参与多个工作坊和会议。2004年12月,本署派员前往海南博鳌参加中国首届有关环评的国际论坛。是次活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与环保署均为协办单位。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亦有出席会议并且是其中一名主讲嘉宾,而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则是会议的副秘书长之一。

 
环保署官员于10月考察杭州的都市废物处理中心。
环保署官员于10月考察杭州的都市废物处理中心。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是12月在海南博鳌举行的中国首届环评国际论坛其中一名主讲嘉宾。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是12月在海南博鳌举行的中国首届环评国际论坛其中一名主讲嘉宾。

本署另于10月派员前往杭州参加一个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作坊和一个有关废物焚化技术的会议,是次工作坊由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日本环境省、美国环保局及加拿大环境部赞助举办。香港方面,内地多个政府机关亦派员出席环保署举办的「二零零四汽车 尾气排放控制研讨会」,其他与会者包括来自美国和亚洲国家的专家。

自1997年起,环保署、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及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每年均会举办「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比赛」。2004年,比赛以「珍惜、爱护水资源」为主题,并获得瑞士再保险公司赞助,共有超过40万名大学及中小学学生提交了参赛作品。

专业联系

环保署派员参加由香港废物管理学会主席林卓先生领导的14人代表团,于2004年2月前往上海考察废物管理设施。除环保署外,代表团成员并包括路政署、废物管理承办商、澳门焚化炉营运商、大学及资助组织、顾问公司与建筑公司的代表。

环保署代表团考察上海江桥都市固体废物设施。
环保署代表团考察上海江桥都市固体废物设施。

代表团与上海环保局、浦东环保局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多名官员会晤,并与推行废物管理政策及措施的专业人士见面。此外,代表团亦参观多个废物管理设施,包括都市固体废物堆填区及焚化炉、有害废物焚化炉、综合废物处理中心和废物回收中心。是次 访问是本港与中国内地废物管理同侪作进一步联系的重要里程,我们日后将举办更多有关的交流活动。

 

 

与国际专家合作

环保署年内继续参与多个国际会议,并邀请国际专家来港发表演说,藉此提升我们的知识和专业技巧。除了前往中国内地参与有关环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废物焚化的国际会议外,环保署亦在本港举办雨水渠污染管制工作坊,并邀得东京及多伦多同业出席。我们亦特别以猪农为对象,举办处理猪只废物的工作坊,并邀请中国内地和马来西亚的专家出席。此外,我们与美国环保局合作,在杭州举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地区会议前,主办有关二恶英污染物的工作坊。

伙伴合作的发展重点

环保署致力与多个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保持定期的联系,我们于2004年的工作概况如下:

有害废物

环保署年中派员前往上海作为期一周的考察活动,重点是有害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管理方 法。此外,环保署前副署长司徒高义先生曾负责主持国际固体废物协会有害废物工作小 组的会议,该协会亦为辖下的医疗废物工作小组举行会议,本署的首席环保主任李志刚 先生乃工作小组成员。各成员在会上互相分享经验,香港代表就堆填区在1990年代终爆 发禽流感期间弃置被宰鸡只及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发期间弃置医疗废物的方法发表演说。 本港当时主要采用消毒方法,并以软覆盖物料即时埋葬鸡只,因此没有足够焚化设施的 国家亦可考虑采用相同的措施。

 
环保署前副署长司徒高义先生(右)6月出席上海一个关于有害与医疗废物的研讨会。
环保署前副署长司徒高义先生(右)6月出席上海一个关于有害与医疗废物的研讨会。
「国际固体废物协会」代表团与「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席合照。
「国际固体废物协会」代表团与「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席合照。

 
环保署首席环保主任何嘉文先生(左五)联同中国代表团参与第七届「巴赛尔公约」缔约方会议。
环保署首席环保主任何嘉文先生(左五)联同中国代表团参与第七届「巴赛尔公约」缔约方会议。

本署的上海考察团团员,曾前往参观推行低污染生产程序和减少制造废物计划的英特尔、 浦西都市固体废物焚化炉及上海化学工业园。另外,我们亦联同上海环保局及国际固体废物协会成员,特别就有害废物及医疗废物举行联合讲座。环保署代表团在会上听取德国废物管理技术的演讲,并出席于中国内地举办的都市固体废物管理会议。  

在此期间,环保署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参与第七届「控制有害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 巴赛尔公约」缔约方会议。会议于10月在日内瓦举行,其中163个国家代表乃公约缔约 方。会议旨在减少越境废物转移活动和有害废物的产生,致力保护人类健康,缔造美好 环境。

环保法例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8月在天津举行首个有关环保法例的地区培训课程。环保署首席环 保主任李志刚先生参加了为期4天的课程,并应邀发表演说,内容涵盖香港的环保政策、 优先环保项目及污染问题、环保法例及制度安排、透过经济手段保护环境、参与缔订国 际及区域协议,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关系。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8月在天津举办为期4天有关环保政策与法例的活动,环保署首席环保主任李志刚先生(左二)在会上与天津环保局局长邢振纲先生(中)会面。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8月在天津举办为期4天有关环保政策与法例的活动,环保署首席环保主任李志刚先生(左二)在会上与天津环保局局长邢振纲先生(中)会面。
天津市副市长向李志刚先生送赠纪念品。
天津市副市长向李志刚先生送赠纪念品。

环保署副署长赵德麟博士于3月在温哥华举行的执法工作坊 上,向加拿大环境部执法及紧急事故科的鲍伟诺先生(Mr Martin Pomeroy)送赠纪念品。
环保署副署长赵德麟博士于3月在温哥华举行的执法工作坊上,向加拿大环境部执法及紧急事故科的鲍伟诺先生(Mr Martin Pomeroy)送赠纪念品。




我们透过培训课程了解中国内地最新的环保法例发展,并听取联合国官员就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等多边环保协议的演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亦向课程学员讲解许多对环保极为重要的题项,例如为公众提供资讯、公平对待社会各界,以及鼓励公众参与司法程序。天津政府亦为课程学员提供大量资料,并且安排多个参观活动,向学员介绍当地推动环境管理系统和技术的工作。

执法行动

环保署早于1992年已与加拿大环境部达成《环境事宜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自此合作 无间,2004年更就执法事务携手合办工作坊。该工作坊于3月在温哥华举行,双方在会 上交流资讯和策略,同时讨论在执法、守法及巡查方面的最新趋势。香港代表团于会上 就营运守则、架构和限制,以及透过建立伙伴关系推动自律守法发表演说,此外并简述 在香港迪士尼主题公园地盘与城门河改善工程有关执法工作的两个个案研究。代表团亦 深入了解加拿大的伙伴计划、执法工作和工业雨水渠的管理工作。  

环境影响评估

 
环保署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左五)于4月率领环保署代表团前往加拿大参与环评工作坊。
环保署助理署长区伟光先生(左五)于4月率领环保署代表团前往加拿大参与环评工作坊。

另一组环保署人员亦于4月前往加拿大,参与由加拿大环境部及香港特区政府根据《环 境事宜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纲领举行的环评工作坊。该工作坊旨在跟进较早前两个涵 盖策略性环境评估、生态政策、土地污染、公众持续参与、环境评估跟进工作及香港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网站的研讨会。

 

 

公众大事回顾

 
兴建中的大屿山迪士尼主题公园。
兴建中的大屿山迪士尼主题公园。

2004年,香港发生了两宗瞩目的事件,分别是烧毁来自污染泥土的含二恶英剩余物,以 及红戛红湾半岛多幢无人居住楼宇的重建工程。有关受污染泥土的事件,当局主要将大 屿山迪士尼乐园地盘掘出受污染泥土以热力解吸法处理后,含有微量二恶英的剩余物运 往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烧毁。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不但有能力处理毒性浓度更高的化学废物, 同时它排放的气体亦符合世界最严格的二恶英排放标准。中心于11月在环保署监察下进行这些废物燃烧试验,结果证实完全符合安全标准。

 

红湾半岛住宅发展计划。
红湾半岛住宅发展计划。


发展商建议重建红湾半岛的事件中,由于原有计划提议拆卸7幢从未有人居住的楼宇, 结果引发轩然大波,市民前所未有地齐声反对。其后,发展商新鸿基地产和新世界发展 辖下子公司表示,取消拆卸计划转为改建楼宇内部装修,事件才平息下来,而是次事故 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建议方案太浪费资源。环保署欢迎发展商的改建决定,因为新方案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然而,市民也要明白这种大规模拆建工程在香港屡见不鲜,未来亦会随都市重建或会有增无减。

 

 

自1986年的香港环境保护里程碑

1986
4月1日成立环境保护署,统筹大部分防止及管制污染活动。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1980年)》实施《水污染管制规例》。

1987
公布吐露港为首个水质管制区。

开展「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为本港所需的污水收集基本建设制订发展蓝图,收集集水区内的污水。

1988
实施禽畜废物管制计划。

实施《噪音管制条例》,明文管制住宅和公众场所、建筑工地、工商业楼宇噪音及产生噪音的产品。

1989
发表《白皮书:对抗污染莫迟疑》,列述十年内本港对抗污染的工作大纲。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公布法定废物处置计划,订定十年内发展新设施及关闭旧有废物处理设施的工作大纲。

1990
位于九龙湾的香港首个废物转运站正式启用。

实施《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规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显著改善大气所含的二氧化硫。

1991
设立首两个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以提升污染管制、服务质素及与市民的联系。

4月1日无铅汽油面世,减低有害的含铅汽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1992
位于大老山隧道接驳道路的香港首个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邻近的高楼大厦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扰。

港督于立法局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规定行政局今后的所有政策及发展计划文件均须附有「环境影响」章节。

1993
东南亚首间综合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启用,每年可处理10万公吨化学废物。在中心启用前,大部分化学废物均直接倾倒入海港。

新界西堆填区投入服务,乃本港3个策略性堆填区最先启用的一个。

1994
环保署设于湾仔税务大楼的访客中心开幕,配合湾仔环境资源中心,成为市民索取环境资讯的主要渠道。

禁止哈龙进口,并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管制3,4-含氯氟烃、3,4-含溴氟烃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护地球臭氧层的责任。

1995
首次推出香港空气污染指数,向市民汇报香港空气污染情况。

扩充全日24小时服务的污染投诉热线,增设6条分区热线,接听各区居民的投诉。

1996
颁布《空气污染管制(露天焚物)规例》,管制露天焚物活动。

环保署在互联网设置网页,令市民能以简便快捷的途径获取有关环境资讯,促进建立关注意识和富有环保的社区。

1997
颁布《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以订立纲领管制大型发展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推行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以纾减对空气的污染。

 

 

 

1998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长及部门署长,每年均须发表所属机构的环保工作报告。

粤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同意,订定把所有废水引离后海湾集水区的长远目标。

1999
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以「培育优秀人才,建设美好家园」及「可持续发展」为重点。

推出针对汽车排废问题的全面计划措施。

2000
行政会议通过一项新政策,在可行情况下尽量藉着工程设计及非工程措施纾减现有道路的噪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环境保护署签署谅解备忘录,管制有害废物进出口。

2001
收紧车用燃料规定、随欧盟实施最新废气管制尺度而规定新登记车辆必须符合欧盟三标准、并规定新登记的士必须采用石油气或汽油作燃料。

「净化海港计划」(前名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一期工程全面投入服务。

2002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顺利完成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素研究报告。

举办「屋恏三环夺保新纪元」(第六期),全港共有150万户参与,这些家庭分别来自1 200个公共及私人屋苑,此外并与社区团体合作推行废物回收计划。

2003
参与「全城清洁策划小组」统筹的行动,与 其他政府部门协力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重 点打击非法倾倒废物、破水管、后巷非法 排污、非法接驳雨水渠及化粪池失修等卫 生问题。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对珠江三角 洲区域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作出批核。

 

 

 

 

 

2004

一月
粤港两地政府开始共同建立一个珠三角地区联合空气监测网络,并合力制订一套适合两地使用的质量保证及管理工作手册和筹办定期的质量管理会议。


二月


三月
推出加强内容的环保署网页,内容编排和结构经过改良,方便公众查阅资料,部份网页更提供个人数码助理(PDA)版本。

与新界东北堆填区承办商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输出堆填气体往堆填区外使用。


四月
晒草湾游乐场 - 全港首个在已修复堆填区上兴建的永久康乐设施开放予公众使用。

完成全港18区举行的「停车熄匙为环保」宣传活动。

举办「屋恏三环夺保新纪元」(第八期)屋苑废物回收运动,共有1 420个屋苑参与。

启动生物指标监测计划以评估污染物对香港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月
为了表彰环保表现出众的中小型汽车维修车房,本署与香港汽车修理同业商会及环保汽车维修同业协会首次合办「环保车房选举2004」, 于2004年5月15日在将军澳东港城举行颁奖典礼。

7间幼儿学校获颁发「第一届香港绿色幼儿学校奖 ─ 杰出表现奖」。

举办「都市有机园圃」开放日,透过有机种植活动推广减废。

举办了一个推广有关「公众持续参与环评」新政策和全球首套「立体环评公众参与工具」的联合讲座, 约有250名来自不同界别的人士参加。


六月
在六月份的周末举办一连串教育及宣传活动以响应香港世界环境日2004,推广「污者自付原则」。

就「净化海港计划」的未来路向作公众谘询。


七月
为肯定日趋重要的行业伙伴计划工作,地区污染管制科于2004年7 月2 4日改名为环保法规管理科。而环保法规管理科亦从其它分科,接手多项全港性执法工作,包括海上倾倒物料、石棉管制、及废物进出口管制等。

中央检控课扩展为中央检控组,以接管部门所有检控工作,确保与调查职能明确分工。

立法会通过《2003年废物处置(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赋权于废物处置设施实施建筑废物收费及加强管制非法倾倒废物。

推出「净化海港计划」的环保教育活动。

启动香港海洋环境有毒物质监测计划。


八月
推行「废物源头分类试验计划」, 目的是在住宅楼宇每层设置废物分类设施,方便居民在源头将废物分类,以及扩大可回收物料的 种类,以进一步提高废物回收量和减少弃置废物。

「明智减废计划」连续五年作为 一项推动私人机构自发性减废和回收的主要项目。今年获颁「明智减废标志」的机构总数首次超越200间,达到203间。这些机构合共减少及回收废物逾 90 000公吨 ,大大节省了堆填 区空间和处理费用。

委聘顾问公司对香港的淤泥处理设施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合办以「珍惜、爱护水资源」为主题的「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比赛」。

中国正式确认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并延伸公约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应履行。

推出「网上协助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及政策局编写环保工作报告,藉此改善报告质素。


九月
开展「后海湾水污染管制联合实施方案」第一次检讨。

十月
改良「环境保护互动中心」系统,方便公众透过系统,在2005年于网上申请,缴费及收取牌照及许可证。

修订《噪音管制条例》,规定公司董事就屡犯的噪音违例事件承担个人责任。

在宪报刊登两套防止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良好管理业务守则》。

与中国极地博物馆基金及香港国际创价学会合办「与自然对话」及环境保护展览会。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了首次的员工交流计划,就有关环境影响评估事宜作出了专业交流。


十一月
完成建造业及电器与电子业中小企ISO 14001环境管理系统的研究。


十二月
推出行业环保支援热线─「一站式」的资讯服务,为业界提供有关环保法例和管制标准的资料,以及实用指南作为参考。

与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合办「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简介会。

庆祝「香港绿色学校奖」5周年纪念。

完成为欧盟前期型号重型柴油车辆加装微粒消减装置的资助计划。

举办讲座及推出为建造业中小企而设的环境管理资讯及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支援套件。

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海南博鳌合办中国首届有关环评的国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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