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
一直以来,医院及诊所弃置的医疗废物都备受市民关注。按照目前规定,弃置医疗废物之前必须先行通知环保署,并将废物放进特制的胶袋内。已入袋的医疗废物运抵堆填区后会被放置于预先挖掘好的坑道内,再以其他物料覆盖,整个过程大致不经人手处理。此外,收集和储存医疗废物亦需遵守特别规定。
然而 ,较可取的方法是正式立法管制医疗废物的运送程序,以及将医疗废物焚化。政府建议改建位于青衣的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以便在该处焚化医疗废物,同时并提议推展一项医疗废物管制计划。政府先后就这套构思谘询医管局及私家医生。按照建议中的计划,医疗废物生产者将自我监管,废物收集商则需申领牌照,政府另会提供处理设施及征收处理费用。有关的立法草案将于2003年提交立法会审议。
|
 |
|
在医院内分开收集医疗废物。
|
 |
|
目前医疗废物是以堆填的方式处理,日后将会采用焚化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