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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参与规划工作、推行噪音消减措施及执行《噪音管制条例》,藉以预防、减少和解决环境噪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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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个人烟稠密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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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烟稠密,噪音早已是市民生活的一部份。我们在住所、学校或街上总会受到各种噪音的影响,好像马路上的交通声浪、建筑噪音和嘈吵的冷气系统,都无可避免。本港限于许多客观条件,噪音根本难以杜绝,更遑论完美的解决方案。对于这些掣肘和障碍,许多市民并不了解,因此埋怨之声不绝于耳。
环境保护署 (环保署) 希望公众能了解噪音问题,因此特设网址和电脑光碟,介绍有关噪音的事宜和政府消减噪音的工作概况。事实上,噪音来源有很多 - 建筑地盘、维修车房、食肆、机场和道路都会发出嘈吵声浪。下文会为读者介绍环保署打击噪音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及今后面对的挑战,冀盼市民对噪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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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噪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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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是大气中粒子震动所致,一般以分贝为量度单位。举例说,10米以外气动破碎机发出的噪音约为95分贝,25米外柴油货运列车驶过的声浪超过80分贝,在图书馆里轻声细语则会制造约40分贝的噪音。政府的目标是达致住宅区的道路交通噪音低于70分贝,而其他固定噪音源的噪音亦定下不同的上限。然而,尽管政府多年来不断努力,而且在多方面成绩不俗,但香港环境挤迫,要完全消除噪音委实不易。
环保署每年接获许多关于噪音的投诉,占了所有投诉个案的一个高比例。2002年,这类投诉为数逾12 000宗,而逾半是关于邻里噪音,其余大多牵涉固定噪音源,例如建筑地盘、商业场所或食肆冷气机等。此外,香港多达100万人每日受交通噪音影响,这不仅包括车辆驶过的间竭性声浪,还有长期滋扰的交通噪音。交通噪音一般以L10基数 (1小时) 量度,以显示受噪音滋扰的程度,而不是单单计算个别车辆驶过时的噪音分贝。假如在1小时里车辆声浪在任何6分钟内高于70分贝 (亦即十分之一的时间),这种声浪便列为过量噪音。
不论噪音是来自固定噪音源或行驶中的车辆,同样可能需要复杂的措施才能得以纾减。在一般情况下,噪音是无法完全消除,无论我们如何努力,也只能控制噪音水平或把声浪移离影响大众的地方,旧启德机场的噪音正是后者的明显例子。当年,飞机在机场升降,影响附近38万名居民,1998年新国际机场落成,噪音亦随之搬家,迁往偏僻的赤鱲角。可是,道路和建筑物不能像机场般迁移,我们还得另寻他法,保障附近居民免受过量噪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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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迁至赤鱲角后,九龙的噪音水平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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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条例》是监管噪音的主要法例。这条法例于1988年制定,旨在管制固定噪音源和建筑地盘的噪音。食肆是其中一个固定噪音来源,这些经营场所一般设有大型通风系统和冷气机组,运作时发出烦扰的声浪。其实食肆只需在这类设施装设隔音罩或灭音器,便可减低噪音6至20分贝。环保署可根据《噪音管制条例》向食肆发出消减噪音通知书,规定东主消减噪音或安装减噪装置。2002年,环保署处理的固定噪音源噪音投诉约有6 000宗,并发出4 000份劝喻或警告,以及约160份消减噪音通知书。许多个案的负责人,均会迅速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遭环保署发出消减噪音通知书或进行检控。然而,面对一些对警告和通知置若罔闻的经营者,检控就是唯一的途径。
建筑噪音亦是《噪音管制条例》的管制范围,但这类噪音监管较为困难。建筑地盘只可在指定时段进行打桩及其他高噪音的工程,而且必须选用低噪音设备,可惜违例情况还是十分常见,不少地盘在非指定时段或公众假期进行高噪音活动。更令人担忧的是,有数家建筑公司经常触犯法例,屡次遭检控仍是拒绝合作。有见及此,环保署数年前建议立例订明公司的董事须负上个人责任,承担建筑地盘重犯噪音条例的后果。这项建议提交立法会后,经广泛谘询业界,最终在2002年6月正式通过提案。有关工作守则预料会在2003年正式颁令,届时该条例便可正式执行。
执法检控诚然可发挥阻吓作用,但环保署亦希望能与业界携手合作,在互谅互助的基础上改善噪音问题。并关注到建造业和其他行业未有足够消减噪音的知识,因此环保署过去3年开展了多套伙伴计划,务求提高业界的环保意识,向经营者提供指导和交流意见。初期的伙伴计划主要目标为建造、饮食、汽车维修和物业管理等行业。这些计划推行至今,成效相当不俗。2002年因违反噪音条例遭检控的个案大幅下降至273宗,远低于2001年的523宗。
严厉执法和与业界合作可纾减固定源头的噪音,但交通噪音却需要另寻他法。本港一些繁忙道路与民居互相紧贴,产生了棘手的噪音问题。回想60、70及80年代,本港社会高速发展,许多主要干道及民居的建设都未有周详考虑环境因素,往往仅是咫尺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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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减建筑机器噪音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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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职员在建造工地向工作人员讲解消减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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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共有650条道路产生严重的交通噪音,每天令100万名市民耳朵受罪。这问题可透过两种方法纾解:装设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又或重铺低噪音吸音路面。然而,两种方法均受颇大的环境限制。
隔音屏障的隔音效果不俗,但在应用上有一定限制。第一,隔音屏障占用不少空间,设计时还要考虑交通安全,亦不可妨碍车辆或行人通行或影响临街商店,更重要的还是不得阻塞走火通道。本港只有约30条现有道路适合安装隔音屏障,政府已展开计划,分阶段为这些道路安装隔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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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高噪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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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屏障可保障市民免受噪音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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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铺低噪音路面无疑可减低数分贝的噪音,但并非每条道路亦可重铺路面。目前,本港多条高速公路已重铺多孔面层材料,当中包括东区走廊,而日后所有新建高速公路均会采用这种物料。自1987年至今,本港11公里的现有公路经已重铺路面,令附近16 000户居民受惠。然而,在各区现有地区性道路重铺多孔面层材料路面却有一定困难,例如在交通流量高的道路、斜坡或车辆经常时行时停和拐弯的道路,这类路面损耗必定严重,因此不适合重铺。目前本港仅有72条地区性道路可重铺多孔面层路面,首批24条道路已于2002年开始施工,其余重铺工程预计在2004年终全部完竣,届时交通噪音水平便可减低1至3分贝,令附近4万户居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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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交通管理限制重型车辆晚上行驶天桥,藉此控制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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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本港仍有许多道路产生交通噪音。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现正研究其他可纾减噪音的耐用物料,并会在2003年向立法会提交报告,建议多项有助消减噪音的交通管理措施。政府早前曾在西九龙走廊进行试验计划,结果发现这种安排会对其他道路构成影响,因此依目前看来,纾减现有道路交通噪音还是障碍重重,没有任何神方妙法。
其实车辆的设计亦可减低行车声浪,但因香港的路面交通流量极高,加上不同的驾车习惯,改良设计的车辆也未能发挥明显的效用。政府于2002年修订了车辆噪音管制规例,采用了欧洲和日本的最新尺度。虽然,要淘汰现时在路面行驶的车辆最少需时数年,收紧尺度未必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估计这项规定最终会令交通噪音降低1至2分贝。
在噪音问题无法在源头方面消减的情况下,最后的对策就是为受影响的学校或民居提供隔音设施。政府自1987年至今,先后为超过1万间课室安装隔音玻璃窗,但教室必须紧闭所有窗户,同时开动冷气,才能发挥隔声作用。再者,即使课室和住宅装设了隔音窗户,市民还是会投诉受到噪音滋扰。
事实上,完善规划是最有效的消减噪音方案,可惜这对许多在现有道路的问题没有帮助。环保署正积极参与发展规划,以确保新建发展项目和道路不会造成的噪音问题。
良好的城市规划是纾减噪音的最佳途径,而本港亦有不少模范例子,好像东涌新市镇的综合规划,令住宅和其他对噪音感应强的地方远离主要道路,又或利用商厦、土堤及其他美观的隔音屏障作为分隔。除了规划,政府还透过《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在新发展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推行这套把人和噪音分隔的概念。

每位市民不多不少也会受到噪音影响,因此大家均期望政府作出处理。环保署负责一套多元的噪音纲领,然而碍于以上所述的障碍,管制工作的成效有时未尽人意。有些市民对此并不谅解,要求政府有即时的解决方法。
环保署现正致力纠正一些错误观念,同时设立噪音网址(http://www.epd.gov.hk/epd/noise_education) 及在2003年内发行电脑光碟,希望藉此加深公众对噪音的了解。这些资讯物料还特别备有青少年版本,除了详述噪音的种类和成因外,并介绍政府至今采取的各种消减噪音的工作,以及教育市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减低噪音。噪音的来源和相关因素极多,因此处理份外困难。我们衷心冀望,随着公众对问题的了解,及大家承诺协力消除噪音,将有助减低香港的噪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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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新市镇规划完善,交通噪音得以纾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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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出版多份关于噪音的宣传刊物和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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