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

执行污染管制法例,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福祉。

近年来,香港人对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关注,对污染者亦不再容忍,单看1990年代中至今的污染投诉个案不断上升便可见一斑。环境保护署 (环保署) 当然体会公众的忧虑,因此与多个业界合作,协助这些行业减轻污染,有关的详情可参阅本报告书的「合作伙伴」章节。署方与业界携手推广环保成绩令人鼓舞,美中不足的是部份污染产生者仍是屡劝不改,因此必须采取强硬手腕,把他们绳之于法。有见及此,环保署已加强执法行动,务求惩治漠视法纪的经营者。

环保署每天都会接获许多污染投诉,为提高处理速度和效率,本署应用了崭新的来电回应科技,同时设立检控组专责处理有关的法律检控和加强职员培训。此外,政府亦以政策作出配合,支持环保署严厉打击违例者。根据现行规定,任何公司如屡次触犯污染条例,便不可投标政府工程合约。再者,政府还会致力在工商界倡导消减污染的意识,鼓励企业肩负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对于违反法规的经营者则会作出惩处。


装修工程噪音常导致市民投诉。
环境污染是大城市的产物,香港也不例外。可以导致污染的源头多不胜数,环保署实在没法逐一调查惩管,因此署方素来鼓励公众担当监察角色,审视周遭有没有违例情况。2002年,环保署接获约2万宗来电投诉,平均每日便有55个来电,当中以空气及噪音污染的投诉居多。每宗投诉均由调查人员跟进,如投诉的污染事件属实,调查人员便会向违例者发出指引通知、警告或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吁令当事人停止污染,此外亦可能提出检控。

回想2000年,污染投诉个案升至历来高峰,为数约26 000宗,近两年数字稍为回落,但与1990年代相比仍是偏高。近两年投诉个案减少,其实归因于多个原因。首先,汽车喷黑烟的投诉大幅下降约57%,主因是环保署推行取缔柴油车辆的计划,目前马路上许多的士和小巴都已转为石油气车辆,而其他柴油车辆的排废标准亦已收紧。

在这方面,环保署推行的伙伴计划亦应记一功。在政府与业界衷诚合作下,业界的环保意识日渐提高。环保署过去3年还举办了130多次研讨讲座提供技术指导资讯,吸引了17 000名各行各业人士参与,学习如何消减污染。此外,经济放缓,建造业淡静,亦是投诉减少的原因之一。然而,关于日间装修工程的噪音投诉则有上升趋势,目前本港尚未有法例规管这类噪音。

环保署矢志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因此特设环境保护署顾客服务中心处理市民的污染投诉。这个中心在2002年10月落成启用,驻有专责人员回应公众投诉和记录每宗投诉的详细资料,同时彻底作出跟进。接听来电的职员均经过特别培训,擅长处理个别类型的污染投诉,市民致电查询或投诉,接线生会按照投诉性质将来电转接至适当的人员,以确保市民可获得最完备的资料。中心设有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接听来电的职员除可在地图上准确地找出被投诉场所的具体位置外,其他相关资料亦一目了然,好像同一场所以往曾否遭投诉、署方曾否发出消减污染通知书或是否正进行检控等,此外并可向投诉人讲述管制各类污染的现行法律。有了这个系统,环保署职员回应投诉时可为市民提供更多实用的资讯。

环保署开设全新顾客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回应投诉电话的效率。
环保署职员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迅速锁定污染投诉事件的位置。


每宗投诉的相关资料会透过电邮传送给巡查人员。顾客服务中心成立后,收集污染个案的资料便可更得心应手,巡查人员接到电邮,所有必要的资料都已齐备,毋须再在地图确定被投诉场所的位置和翻查过往的污染记录,处理投诉自然事半功倍,还可根据投诉资料和投诉人与污染场所的距离,拟定处理个案的优先次序。此外,中心的经理还可利用新系统分析数据,就此调配人力资源到需要人手的地区。

环保署辖下分布港九新界各地的六个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均有投诉巡查人员驻职,因此对各区社群的需要和污染问题充分了解。2002年,署方的巡查人员共出动66 630次,其中包括接获市民投诉后进行调查及例行巡查。

科技与执法

环保署外勤职员开始使用流动电脑设备。
环保署现正应用新科技减轻巡查人员的文书工作,让他们可专注调查投诉个案和搜集证据。署方现正推行试验计划,为巡查化学废物及海上倾倒废物的人员配备掌上电脑。巡查人员行动前可先下载有关公司的过往记录,以便到达现场后查核参考,同时输入新资料,以待返回办事处后将所有资料上载至电脑。这套系统不但可节省时间,还可节约用纸和减少废物。环保署希望可扩展计划,陆续为执行其他例行巡查的职员提供这类掌上电脑,此外并正研究流动下载技术,以便巡查人员透过流动电话及互联网下载资讯。估计这种便利的下载技术尤其会用于紧急的突发事件。

除了掌上电脑,环保署还推广以网上摄录机监察工地。目前本港所有大型发展项目的工地均需装设网上摄录机,让公众和环保署人员24小时监察地盘,如发现任何污染情况则即时跟进。此外,环保署并规定项目倡议机构监察和审查其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定期在特设的网址发表监察结果。

巡查人员调查每宗事件后,都会编写详尽的报告,此外并会搜集和记录违例个案的证据,以及违例公司的资料和过往检控或投诉纪录。随着科技发展,以上的文书程序日渐精简,环保署巡查人员更开始使用掌上电脑,在巡查地点现场输入资料,返回办事处后再上载至电脑,省却了打字等文书烦务。目前,处理海上倾倒废物和管制化学废物的人员已率先使用掌上电脑,试验结果非常理想(详见「科技与执法」资料方格),环保署现正计划进一步推广应用掌上电脑至其他例行执法和投诉调查任务。

除了掌上电脑,环保署还利用网上摄录机来提高巡查效率,当中建筑地盘便是设置监察摄录机的最佳地点。2002年12月,政府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规定所有大型发展项目在工地装设网上摄录机,以便市民在网上监察污染情况和预防措施。署方辖下各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于2002年中已开始实施这项新规例。本港首个装设网上摄录机的建造工地是位于大屿山的迪士尼乐园填海区(http://www.pennysbaycontract2.com/default.htm),公众对这项新的监察设施反应非常热烈,网上摄录机操作首3天便录得450浏览人次。


环保署聘任大律师执掌中央检控组。
环保署职员除了搜集污染个案资料,还会检控违例的经营者。然而,检控许多时一波三折,案件审理过程亦相当漫长。由于愈来愈多违例者不认罪,案件往往一拖再拖。以往,环保署执法人员碍于未正式接受法律培训,以致专业法律知识不足,处理检控事务遭遇到不少障碍。此外,负责巡查与检控的人员共处一个办事处,亦可能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环保署为促进顺利执法,特别在2001年成立中央检控组。这个专责组别由一位拥有特许建筑测量师和认可人士资格的大律师主管,另由6位环保署现职人员担任非专业检控人。目前,环保署提控的案件绝大部份均由中央检控组处理,中央检控组并会为前线执法人员提供培训,指导他们如何举述证据和做好案件审讯前的准备工作。
中央检控组负责统筹环保署的检控法律事务。

由于检控频繁,中央检控组的工作十分繁忙。环保署检控违例者的案件在1990年代后期急剧增加,2000年更达到1 824宗的高峰水平,但署方与多个业界拓展伙伴计划后,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日渐提高,加上建筑界普遍遵守1998年实施的尘埃管制法例,故此最近两年的检控数字已从高峰回落。然而,这两年违例者不认罪的案件数字却持续偏高。就以2002年为例,在842宗检控中,不认罪的案件占了173宗,在过去许多这类案件的被告都难以入罪。


图片数据

有趣案件:沙律酱污染

环境污染的类别和性质可谓林林总总。2002年,本港发生了一宗较为罕见的沙律酱污染案件,并提交高等法院审理。沙田火炭一个仓库在装载一盘沙律酱时不慎打翻酱瓶,沙律酱倾泻满地,工人遂用水清洗地面,怎料因此导致附近一条溪的水质受到污染。

裁判法院判决被告有罪,被告不值裁判上诉至高等法院。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时,抗辩律师指被告用水喉冲洗地面是鉴于沙律酱湿滑,可能导致行人滑倒受伤,因此为免危害人身安全,必须以水喉冲洗。律师并称法律并无禁止市民用水冲洗街道及大路。最后,高等法院指仓库乃私人地方,而非街道或大路,沙律酱亦不足以危害人身安全,故此维持裁判法院的原判。被告当时可用布或沙清理沙律酱,然后围封污染范围,暂时禁止行人进出,这样处理便不会造成溪水污染。

不少被告利用法律的技术性漏洞和法律论点洗脱罪名。这些经营者设法出奇制胜,原因不外是不想蒙受经济损失,皆因根据工务局在2002年发出的公告,任何建筑公司如有违反环保法例(或其他法例)的定罪纪录,竞投政府合约工程便相当困难。过去,违例者只会聘用普通律师抗辩,但现时愈来愈多被检控的公司重金聘请资深大律师处理案件,为求洗脱罪名奇谋尽出。由此看来,建筑界不再只视污染罚款为经营成本。

假如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律政司会以环保署代表的身份担任主控,然而大部份涉及环保法例的案件都会在裁判法院审讯,这类案件则主要由本署的中央检控组人员亲自主控。中央检控组的非专业检控人员曾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证据法、基本刑事法律和如何处理在裁判法院遇到的问题。中央检控组成立一周年,便创下令人鼓舞的佳绩,在众多否认控罪的检控案件中,只有6%的被告获无罪释放。检控人员并非必要将被告定罪,他们的职责是申张正义,确保每宗检控案件均公平、独立和客观。中央检控组成立后,环保署的检控纪录大有改善。我们的人员每次上庭也会准备充足,被告利用技术性漏洞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已大幅减低。

环保署执行多条环保法例。


执行污染管制法规,最奏效的方针是软硬兼施、奖罚分明。环保署的伙伴计划具有积极的开导作用,可教育业界遵守环保法律。与此同时,我们亦会严厉执法,惩治违例人士,务求发挥阻吓作用。

近年投诉和检控案件虽然减少,执法手腕却不容放松,因为案件数目虽然下降,案情却较从前复杂,故此我们绝对不能自满。违例者必须严厉惩处,因此稳健而具有阻吓力的执法制度乃不可或缺,此外我们还要警诫业界成员,以免经营者故态复萌,把罚款视作经营成本。在这方面,市民亦可担当积极的角色,大家发现污染情况应向环保署举报,让污染者知道破坏环境是社会所不容的自私行为。

有趣案件:浪费法院时间

一名道路工程承建商被控不遵照噪音许可证条款施工,在裁判法院应讯。承建商委任了代表律师,但却没有向律师提供案件资料,因此律师对案件毫不了解。裁判官迫于无奈,宣布案件押后审讯,以便律师了解案情。裁判官宣布延期时指出,身为控方的环保署准备充足,还有证人出庭。

当时,环保署代表询问裁判官,政府可否获得是次延期的相关诉讼费。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只有被告才会获得诉讼费,因此环保署的提询有点不寻常,但裁判官同意待案件审结再作决定。其后,被告再度出庭应讯,这次并没有委任代表律师,最后被判罪名成立,罚款35,000元,另被法庭下令向政府支付近5,000元的诉讼费(环保署证人在延期当日的出庭支出)。从这宗案件可见,一如任何其他案件的被告,触犯污染管制法例的被告人必须尊重法院和法院的审讯程序。

2002年发展里程

成立顾客服务中心提高回应效率,完善处理公众的污染投诉和查询

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投诉资讯数据库模件,更有效地回应公众的污染投诉

举办55次研讨讲座,为7 400多位参加者提供技术指导

处理19 449宗污染投诉、进行842宗检控及执行66 630次巡查

前瞻

继续开发中央数据库系统,精简执法数据的处理程序

继续推行城门河清理计划,消除河床淤泥的臭味

实施新的投诉管理政策,精简污染投诉的处理程序

安排例行执法人员试用掌上电脑

拟划环保署的检控政策